来源: 吕文达问答网
2024-05-25 22:42:07

城乡同饮一碗甘甜“幸福水”

  本报记者 郑欢

  12月18日中午,信州区朝阳镇下潭村村民郑新良拧开了水龙头,忙着洗菜做饭。“过去自家打井抽水,水里混含着杂质。自从用上和城区一样的自来水后,方便又卫生,确实好啊!”郑新良感慨地说。

  据悉,近年来,信州区为着力解决农村水源水质不稳定、少数村庄季节性缺水等饮水问题,统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通过采取管网延伸、收购和扩建乡镇水厂等措施,打破城乡供水二元结构,疏通水系“毛细血管”,加快实现城乡同饮“一碗水”,让幸福水流进全区农户家中。

 

  管网延伸 农村居民“有水喝”

  城乡供水一体化,指的是将供水管网由城市延伸、覆盖至镇村,建立起一体化的城乡供水网络系统,基本实现城乡联网供水,水资源共享,达到城乡居民共享优质供水的目的。信州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成员蔡旭华向记者介绍,自信州区启动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后,编制了《信州区“十四五”供水保障规划》和《信州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并按照分步走战略,各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实施城市管网延伸、水源连通、工程联合、管网互联等工程,做到供水管网能延尽延、能联尽联,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区一张网”, 让幸福水顺着供水管道流进万千农村居民家。

  12月18日上午,在信州区朝阳镇朝阳村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现场,记者看到,工人们手持工具正在进行供水管道铺设的最后收尾工作,热闹的施工现场也吸引了村民前来观看。“现在我们全家5口人喝的是地下水,隔段时间就要洗在楼顶搭建的水塔,很不方便。看到供水管道已经在铺设了,我很高兴,真希望能够早点通上自来水。”看着家门口的供水管道施工现场,村民老王激动地说。信州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朝阳片区段现场负责人告诉记者,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朝阳片区标段已开工6个月,现场正在进行管网收尾施工,预计该标段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约3万人。    

  “信州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规划供水主要分为两大片区。朝阳镇片区13个行政村目前已完成覆盖7个村,剩余6个村已进入施工收尾,受益人口近5万人。沙溪、秦峰镇片区管网工程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管线优化工程同步逐村跟进,争取明年年内完工,实现受益人口约13万人,进而实现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全覆盖。”信州区信投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一根根管道连接组建,一条条供水“动脉”涌流至乡村,信州区全域正形成一张硕大的供水网络,农户们从“打井建塔式的小农饮”迈步到“简易开关式的自来水”。

  新(扩)建水厂 城乡同饮“幸福水”

  供水管道通了,水从哪来,水质如何保证?

  蔡旭华告诉记者,此前在信州区,不少农村群众多年来一直使用的是地下水,水质优劣不稳,他们迫切希望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放心、安全的水质。于此,信州区通过新建或扩建水厂等多项举措,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满足农户从“有水喝”到喝上幸福水的美好向往。“位于信州区茅家岭街道车头村的10万t/d的空港水厂也已建成供水,主要覆盖朝阳镇、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城区三江及水南片区。沙溪九龙水厂、秦峰汇金水厂已被收购,并且沙溪九龙水厂日供量将扩建1万吨,达到1.5万吨/天规模,其中5000吨用于沙溪园区供水。”蔡旭华介绍,此外,朝阳镇居民生活饮用水水源为大坳水库水,秦峰镇和沙溪镇采用岩底水库作为水源(信江作为备用水源)进行供水,城乡居民同饮幸福水的美丽期许在信州区正变成现实。    

  日前,记者来到了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启动后新建的市自来水公司空港水厂,只见该厂按标准建设了反应池、平流沉淀池、过滤池、二次消毒池、清水池等。为了确保供水系统安全正常运转,各项监测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巡检人员对厂区入水口、出水口等供水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水质检测人员对自来水进行日检分析并做好检测记录。该水厂负责人姚文涛告诉记者,他们的原水取自50公里外的大坳水库,供水范围既有城区也有乡村,真正实现了城乡共饮“一碗水”。

  得益于空港水厂的新建,信州区朝阳镇下潭村村民支先生家已经用上了该厂供出的自来水。“以前都是吃地下水,一下雨,水就浑浊;一干旱,就容易缺水。那时我们大家都盼着能通上自来水,吃上水厂处理过的干净水。”看着水龙头流出清澈的自来水,支先生连连称赞,“从河里挑水,到打井取水,再到用上方便、干净的自来水,村里饮水状况实现了历史性转变。”“水干净、无异味,一开就来。”同是下潭村的王先生见记者来访,接过话茬,乐呵呵地说,“以前的地下水总有股异味,尤其是一到雨季,需要储水后沉淀再用,现在吃水就放心、方便多了。”

  滴水窥见大民生,饮水是最紧迫的民生。从“喝上水”到“喝好水”。“下一步,我们会深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并以此为突破口,在主题教育推进过程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探索‘管、护、服’一体化的科学管理方式,切实解决城乡供水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蔡旭华表示。

 

大园村里的浪漫

本报记者 吴淑兰

春之美在于天地自然,周遭万物复苏,植物发芽开花,春雨如约不断。在阳光明媚的日子,来弋阳樟树墩大园村,或踏春走走或登高远眺,亲近大自然,寻一份自得,吸一口清新空气。

大园村位于樟树墩镇西北部,村庄三面环山,石垅小溪沿村而过,清水长流宛如画境;毗邻柴角湾中型水库,连片紫云英姹紫嫣红,风景这边独好。

结合村庄环山沿水的优美自然风光,融入当地独有的垂钓、赏景、戏水资源,整个大园建设分为观景赏花、采摘农场、休闲露营三个区,同时紧紧围绕“吃、住、行、游”四要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旅功能要素,同步提升服务接待水平,樟树墩镇打造了“食有特色、住有条件、行有基础、游有内容”的大园度假小村。

依托柴角湾中型水库自然资源优势,每年春暖花开之时,库尾田野中百亩紫云英争相怒放,汇集成一片花的海洋,风景如画。路边修建了赏花竹林,竹林内新建1个休憩凉亭,铺设林间吸水砖小道,可供游客休憩赏花。

大园村有一座生态茶园,大好的春光,带上家人来一场茶之旅,享受采茶的乐趣,细品白茶的醇香。在大园村委会后山上,种植了连片的桃林,春暖花开日,观诗画田园,赏十里桃花。

村内搭建有4个防腐木露营平台,在露营平台四周栽种了10余株桂花树,游客可在此扎帐露营,夜晚可见璀璨繁星并伴随着潺潺的溪水声、虫鸣鸟叫声入眠,白天可闻着花香饮茶畅谈人生。同时,配套设有小型表演舞台和健身休闲设施,可供亲子娱乐和团建使用。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发布于:上思县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