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余克勤问答网
2024-05-23 01:40:21

葡萄架下绘“丰”景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9月25日一大早,赵小珍便将刚刚从果园采摘下的葡萄送到市区的客户手中。“我们的葡萄采摘期有两个多月,连日来订购的人很多,送货都来不及。”赵小珍一边接听着电话,一边告诉记者,额头上渗出了细小的汗珠。

  赵小珍与丈夫周志勇在广信区湖村乡石嘴村种植着一片葡萄园,今年葡萄大丰收,让他们喜笑颜开。

  走进葡萄园,只见葡萄藤郁郁葱葱,一串串沉甸甸、圆鼓鼓的翠绿色的葡萄缀满枝头,传递着热烈的“丰收信号”。

  “搞农业种植,有艰辛有汗水也有喜悦。”现年51岁的周志勇感慨万分。2016年,周志勇到澳大利亚出差,在展会上看到了“阳光玫瑰”葡萄,品尝之后觉得口感特别好。回来后,得知成都有种这个品种葡萄,便萌生了返乡种植葡萄的想法。说干就干,联系好对方后,他立即动身前往成都参观学习。2017年上半年,夫妻俩投资460万元,在湖村乡的石嘴村与库前村流转了216亩土地,建大棚种“阳光玫瑰”葡萄。第一年种植由于没有经验、没有技术,第一批苗木根系不发达。2018年,周志勇进行了补苗重栽,并从成都请了专业技术人员前来指导疏果、整形。那一年,部分存活下来的苗木开始挂果,产量2万多斤。“当时上饶市场没有这个品种的葡萄,物以稀为贵,论串卖的,最高的可以卖到80多元一串。当年销售额便达到了60多万元,价格高、市场好更坚定了我继续种植葡萄的信心。”周志勇告诉记者,从那时起,他便全身心地当上了“新农人”。

  2020年,葡萄开始大面积挂果,年产量达到了15万斤。虽然市场竞争激烈,价格下降,但年销售额仍达到了300多万元,这让夫妻俩看到了“钱”景。“今年的产量预计达到30余万斤,按市场价计算,销售额可以达到400万元以上,除了本地采摘以外,主要销往国内一些大型商超以及深圳、广州、上海等地市场。”周志勇乐呵呵地说。

  葡萄园在给周志勇夫妻带来“甜蜜”生活的同时,也解决了库前村、石嘴村32名村民家门口就业增收。71岁的库前村人赵有荣在果园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一年可以增收4万余元。“我在这里做事,既可以照顾到家中92岁的老父亲,又可以挣得一笔收入,还能锻炼身体,真的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下一步,我想把大棚改良,种出品质更为优良的葡萄,让上饶人吃上更美味的葡萄,同时带领更多人走上致富路。”望着眼前的好“丰”景,周志勇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陈云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部署会上强调 做最文明上饶人 打造最干净城市

  本报讯 记者陈绍鹏报道:2月20日,上饶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部署会召开。市委书记陈云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意识,坚定必胜信心,坚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大力营造“做最文明上饶人、打造最干净城市”的浓厚氛围,统筹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项工作,为奋力开创现代化大美上饶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市委副书记、市长邱向军主持;郭素芳、蒋丽华、吴曙、祝美清、李茂荣、诸立、孔先锋、毛祖宾等出席。  

 

  陈云指出,要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创建形势的严峻性、创建任务的艰巨性,以“一次创建、一次成功”为目标,持续深化“爱我上饶”主题活动,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市民健康素养和文明素质整体提升。  

 

  陈云要求,要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机构,着力构建紧密协作的创建机制,做到“宁可上前一步有交叉、不可退后一步留空档”;坚持各司其职,持续开展线片联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见事管事小分队”常态化开展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投身到创建中来,切实做到全民动员、全民参与。  

 

  陈云强调,要推动创建工作制度化,切实把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常态长效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以铁的手段、铁的作风、铁的担当保证创建任务全面落地、全面到位,以一流的创建标准、过硬的创建成果赢得群众认可,让“做最文明上饶人、打造最干净城市”成为全市人民的共识共为。  

 

  邱向军在主持时要求,要保持定力,坚定“决战决胜”的信心,坚决克服“盲目乐观、侥幸过关”的麻痹思想,彻底摒弃“畏难松劲、疲倦厌战”的消极情绪,扎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要全面发力,做实“决战决胜”的举措,坚持标准从高、要求从严、尺度从紧、举一反三,持续推动优化市容市貌、规范公共秩序、完善基础设施等工作再提升。要凝聚合力,拧紧“决战决胜”的链条,压紧压实“属地、行业、网格、专项督导”四方责任,持续深化“线片联创”“见事管事小分队”“人防+技防”等机制,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上,通报了相关工作情况,中心城区“五区”和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发布于:上思县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