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吴家栋问答网
2024-05-24 04:44:20

市政府召开第46次常务会议

  本报讯  12月25日上午,市长邱向军主持召开第4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定不移打造农业强市,统筹抓好乡村建设和治理,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奋力开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现场推进会主要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紧扣“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标准和要求,牢固树立“凡是长三角能做到的、上饶都要做到”理念,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扬长补短、固本兴新,着力在改革创新上树品牌、在政务服务上动真招、在指标评价上站前列,全力打造“全省一流、可比浙江”的营商环境,为“建设制造强市、打造区域中心”提供良好保障。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美丽乡镇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主要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咬定打造“全省最秀美城市”目标,乘势而上、加压奋进,在新的起点上以更高标准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集镇建设,为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贡献更多上饶力量。

  会议审议了《第一批上饶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站在敬畏历史、敬畏文化的高度,严格按照划定的保护范围,在保护管理上出实招,在活化利用上做文章,在汇聚合力上下功夫,切实以更高标准织密织牢文物安全保护网,用心用情用力提高文物活化利用水平,奋力迈出文化强市建设的新步伐。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朱裕聪)

本月起,上饶市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提高

市民在医保窗口咨询相关事宜

本报记者 郑欢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水平,1月1日起,我市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产妇生育医疗保障待遇进行了调整。

据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虞力介绍,调整范围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其中一个方面是提高了我市生育门诊医疗费用保障水平。1月1日起,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照100%比例进行支付,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800元调整至1200元,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支付。另一方面,我市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水平也有所提高。对于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原来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200元、500元、8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5%、90%、85%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对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100元、400元、6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0%、80%、60%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采访中,虞力表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住院分娩以外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执行。省外异地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试行)》规定执行。

上饶市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守护耕地保护红线

我市坚持“党政同责”,坚持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牢牢扛起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硬指标、硬任务,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发展考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重要内容,试点构建了市、县、乡、村、组五级田长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我市秉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理念,按照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以永久基本农田为第一优先序,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落地落图。

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严控占用和补足补优是关键。我市始终坚持“严控占用、严格补充、严守总量”总要求,将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作为项目选址的首要条件,严格把关,尽可能不占或少占优质耕地,最大限度减少建设占用耕地。建立了“乡镇落实,县区审批,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负责,自然资源部门管控和确认”的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机制,以及“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表土剥离”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总体布局稳定。

此外,我市按照“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严惩”的原则,印发了《上饶市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将全市分成2698个巡查区域,坚持基层自然资源所“每周一次巡查”、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各类耕地保护区域为重点全面开展巡查、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及村民小组“二级巡查、一级报告”,依托“互联网+执法”模式构建了“一张图”执法、“无人机”巡查等执法平台,形成了“天上看、地上巡、视频管”的巡查监管格局,采取“早发现、早介入、早制止、严查处”的“长牙齿”硬措施,“零容忍”打击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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