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吕显祖问答网
2024-05-27 09:27:27

2024年春运全市累计发送旅客578.15万人次

本报讯 记者任晓莉报道:3月6日,记者从上饶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综合运输春运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月26日至3月5日,全市累计发送旅客578.15万人次,比2023年同期增长31.30%。

春运期间,全市道路发送旅客254.11万人次,比2023年同期增长49.49%;水路发送旅客2万人次,比2023年同期增长14.95%;铁路发送旅客316.99万人次,比2023年同期增长20.04%;民航发送旅客5.06万人次,比2023年同期增长19.77%。全市客流总体平稳有序,春运期间未发生旅客滞留和重大交通事故。

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确保旅客“走得了”。我市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狠抓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领导责任的落实,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责任体系。

加强保障,优化运力,确保旅客“走得快”。各交通部门和企业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科学预测春运客运需求和流量、流向,合理制订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资源;增加运力,提前做好了重点地区、热点线路、高峰时段,以及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及时疏散旅客的运力调配和保障。同时,铁路、道路、水路、民航等运输单位之间统筹协作,强化地面公交、出租汽车与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客运枢纽的对接,根据客流量适时增加线路运力、延长运营时间,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确保及时转运旅客。

强化服务,规范秩序,确保旅客“走得好”。按照“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要求,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情满旅途”等主题活动,强化行程中关心关爱,积极帮扶老幼病残孕等群体,提供票务协助、候车引导、行李搬运、健康咨询等温馨服务,畅通12328等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旅客合法权益。同时,春运期间,铁路运输企业根据客流情况,及时增加和优化窗口设置,动态调整开启自动售取票设备,方便旅客购票;增设“绿色通道”,方便时间紧张的旅客快速进站。道路运输企业进一步优化联网售票服务,扩展联网售票覆盖范围。民航、机场优化值机、安检等服务,进一步方便旅客出行。

市政府召开第48次常务会议

本报讯 2月7日下午,市长邱向军主持召开第4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1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重要精神。会议强调,要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扣“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定位,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强力推动各领域、各产业加速崛起、不断超越。要全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动加强理论武装、解决实际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夯实基层基础等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更好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工作成效。要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切实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优作风,抓铁有痕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涉及政府职能方面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其时代内涵和核心要义,坚定不移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以绿色转型厚植产业底色、以深化改革激发产业活力、以人才引育充实产业力量,让各类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上饶实践新篇章。

会议审议了《全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咬定《行动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迅速行动、全面覆盖,强化宣传、加强演练,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压实责任、拧紧链条,全方位、地毯式推动综合治理行动走深走实,坚决有效防范化解“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风险。

会议审议了《上饶市未来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4—2035年)》。会议强调,要立足上饶特色优势,坚持前瞻布局、招大引强、创新引领,加速抢占新型储能、生物医药、干细胞、新一代信息技术、微纳光学等一批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努力打造江西未来产业发展标杆。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朱裕聪)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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