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吕显祖问答网
2024-05-24 03:17:25

避暑消费点亮饶城“夜经济”

  本报记者 蒋学华 文/图

  7月11日正式入伏,饶城迎来一年中最热的时期。为了避开白天高温,晚上逛商场购物、室内游玩、运动和娱乐成为不少市民的新选择,部分商业综合体也趁着高温天气推出夜间消费场景,吸引客流,刺激消费,人气和销售同步增长。

  7月16日晚上,记者走进饶城金峰商城,看到游乐区人气爆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的每天晚上商城人流如织,也带动了消费,每天的营业额是平时的数倍。“商场很凉快,最近的每天晚上,我都会带孩子来玩,一边在商场里享受清凉,一边和孩子参与各种有趣的体验活动。”正在带孩子玩耍的郑女士表示,到商场里避暑纳凉已经成为很多家庭的选择。不仅如此,该商场儿童类的休闲、运动类服饰销量也有了明显提升。“主要因为这个暑期,很多家长计划带孩子出游,因此休闲运动类服饰需求较大。另外,学生平时在校穿校服,家长会在暑期给他们添置新衣物。”一店主说。

  在吾悦广场,除了服装和餐饮区域人气旺,星空探月、游戏之家、城堡乐园、轮滑天地等兼具自然、文化、娱乐多种元素的游玩项目成为人气打卡地。“与前几年流行DIY不一样的是,如今,越来越多父母希望孩子的娱乐体验能结合文化、益智等元素。”一家长说道。“近年来,尤为明显的是,客流高峰时段整体提前了,每日5时就逐步进入客流高峰阶段,一直持续到晚市结束。其中以年轻家庭顾客居多,来购物、就餐的同时,也会顺带体验商场内特别策划的亲子儿童活动。”吾悦广场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吾悦广场的永辉超市,记者看到逛超市的市民摩肩接踵。超市内,清凉饮料、水、雪糕等产品成为主力消费品。超市在主通道位置集中陈列了各类酒水、饮料,同时开展满减、特价商品、打折等优惠活动,以此吸引市民消费。“针对高温酷暑及暑假出行高峰,超市在本月陆续开展了应季品类的促销活动,不少降温消暑产品迎来销售旺季。”营销经理表示。

  每当夏日的骄阳落山后,在赣东北乐园,随处可见孩子们玩耍的身影,除了过山车、蹦床人气旺盛外,动物园更是热闹。园里的小鳄鱼、白鹿、黑脸羊等动物,吸引着孩子们流连忘返。“放暑假了,孩子有了充裕的时间出来游玩,借机让孩子了解动物,爱护动物,让孩子过一个愉快又有意义的暑假。”一位家长说道。该园管理人员表示,儿童游乐项目不仅可以保证孩子每天的运动量,家长也能借此机会亲近孩子,一举多得,因此吸引了众多市民家庭前来游玩,同时也带动了园内小吃的销售,特别是傍晚吃饭时间,园内部分热门小吃更是人满为患。

霞峰: “网格员+林长制”守护青山长绿

        霞峰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了镇、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覆盖了全镇森林及乡村绿化区域,9个行政村都设立了村级林长、副林长,落实有关责任,分片包干负责本片区林长制工作。充分发动360多名网格员力量,每名网格员联络25户,协助包片林长负责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等工作,推动形成全覆盖、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网格。在辖区内9000多户居民家中都张贴了《网格管理公示牌》,将林长制工作内容公示上牌,明确网格员的工作任务,提高群众保护森林的意识。定期梳理林长制重点工作,通过下发工作提示的方式,逐一明确各级林长和网格员工作任务清单,精准提升林长制工作效率。将每周五定为网格化工作日,通过网格员座谈会、组织发动网格员进组入户等形式,宣传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着力构建信息反馈、督察督办的常态长效机制。

(刘仁和)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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