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何光宗问答网
2024-05-19 23:26:47

陈坊乡:“四项工程”释放乡村治理大效能

  实施“旗帜工程”,提升乡村治理“硬实力”。北宋状元刘辉是陈坊乡沽溪人,是铅山县首位状元,乡党委结合状元文化做实唱响“状元故里状元红”党建品牌,充分利用“状元大讲堂”平台,统一党员干部思想,提升干部素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目前开展“状元大讲堂”主题授课18次;评选出状元村、榜眼村、探花村,并给予奖励;选树优秀党员、优秀志愿者、先进个人30余人,营造出干部群众创先争优、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随着“状元故里状元红”的入脑入心,该乡乡村治理“硬实力”得到了有力提升。

  实施“特色工程”,提升乡村治理“软实力”。该乡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项目试点工作,探索创新了“三个特色”便民优质服务工作。特色便民服务。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实现一门办事;特色讲解窗口。汇编了《陈坊乡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特色办事评价,推出状元之星。陈坊这项工作成功入选全省试点工作优秀案例。该乡还探索纪委监督“季度工作法”。即:每季度对一项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每季度在全乡开展最少一次警示教育宣传;每季度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抽查、督查,督促规范财务管理;每季度对全乡干部作风进行最少一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实施“标杆工程”,提升乡村治理“内生力”。“为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争先意识和工作积极性,我们在全乡各领域各单位开展‘状元之星’评选活动。以此‘标杆工程’,提升乡村治理的‘内生力’。”陈坊乡党委书记林积专介绍说。该乡坚持“分类评比”考核模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每月辖区内本地干部、党员、脱贫户、群众四类群体进行评比并在相应场所公示,激励全乡党员干部争当带头模范、村民榜样,以实际行动激发带动村民参与到乡村治理中去。    

  实施“邻里工程”,提升乡村治理“凝聚力”。该乡通过实施“状元故里状元红”党建品牌,以抓党建促乡风文明。健全完善以维护生产经营秩序、强化治安防控、履行法律义务等为基本内容的村规民约,形成遵纪守法、崇尚道德的良好氛围。该乡发挥村民自治核心作用,以构筑和谐邻里关系为重点,以“赣事好商量”为主体,组织发动群众制度化参与农村各项事务。该乡还通过发展产业解决就业,开展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生活,从根本破除群众打牌赌博、信教等问题,引导群众红白喜事简办,全面推进移风易俗,全乡形成了乡村治理的强大凝聚力。2022年,全乡拆除农村危旧闲置房90余幢,11000余平方米。拆除家禽家畜圈舍140余处,铁皮棚20余处,共计1500余平方米。乡村道路变宽了,环境更美了。

  (陈万民 王琛)

市场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强调,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一直以来,我市稳步推进“一照通办”改革,在全市各地政务服务大厅市场准入专区开设了“准营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27个,配备了27名受理、帮办、导办专员,实现企业准营“一站式办理”。同时,我市依托全国首个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公示系统,将全市38万户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等级划分为ABCD四类,实行分型分类信用监管,对信用等级较好的“无事不扰”,对信用等级较差的“无处不在”。

  市市场监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法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改革,全面打通企业准入、准营、变更、退出各个环节,持续加大企业准营事项集成联办力度,让企业群众办事更省心、顺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一集中”监管,统筹实施双随机检查计划,实现联合检查、联合监管、联合奖惩。加强信用监管,加大免罚清单实施力度,为企业打造宽严相济的经营环境。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加大惠企政策落实力度,以更扎实的举措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聚焦民生热点,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等,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经营、垄断等违法行为,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继续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立足上饶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加强特色品牌培育保护,助推我市质量品牌创建。加强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激励引导,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着力解决产品性能和品质档次“瓶颈”等问题,推动产品与服务质量提升。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提升行动,制定我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更好发挥资金的拉动作用,提升发明专利数量和质量。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8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孙劼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8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8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广信区失信被执行人张浩与申请执行人梅宇鑫合同纠纷一案,广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张浩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梅宇鑫向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0日立案执行,案件标的额为17万元及逾期利息,被执行人张浩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张浩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横峰县失信被执行人杨柱林与申请执行人弋阳县福鑫水泥制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横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杨柱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弋阳县福鑫水泥制品厂向横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横峰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19日立案恢复执行,涉案标的额为15.3292万元,被执行人杨柱林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杨柱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铅山县失信被执行人孔令冬与申请执行人熊丹民间借贷一案,铅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孔令冬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熊丹向铅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铅山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5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90000元,被执行人孔令冬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孔令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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