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吴家栋问答网
2024-05-27 14:18:07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全市对台工作会议召开刘斌讲话

全市对台工作会议召开

刘斌讲话

本报讯 记者任晓莉报道:4月22日,全市对台工作会议召开,传达学习2024年中央、省委对台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工作要求,总结2023年全市对台工作,部署今年重点任务。市委常委刘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郭峰主持会议。

刘斌充分肯定去年以来我市对台工作成效。他指出,过去一年,全市对台工作战线深入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善作善为,交出了对台工作的精彩答卷。刘斌强调,要坚定统一自信,牢牢把握对台工作的正确方向,把握祖国统一的历史大势,把握两岸关系的战略主动,坚决扛起做好对台工作的政治责任;要坚持守正创新,深化经贸融合发展,推动饶台人文交流,彰显涉台服务温度,增强对台宣传教育质效,勇于担当做好涉台工作的使命任务;要突出政治引领,把牢政治“方向盘”,画好奋进“同心圆”,锻造担当“铁肩膀”,广泛汇聚做好对台工作的强大合力,不断推动上饶对台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市对台工作会议召开

刘斌讲话

市人大代表江丽霞——建立健全电瓶车安全行驶规范管理机制

“随着城市交通的日益拥堵,电瓶车成为了群众中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而随着电瓶车数量的急剧增加,电瓶车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这已经成为城市交通的一大难点。”市人大代表江丽霞表示,“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瓶车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电瓶车安全行驶规范管理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江丽霞建议,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严格执法、加强管理。“政府部门、社区组织和学校应共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强调电瓶车骑手应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超速等,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管理部门还要加大对电瓶车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法,形成威慑,对电瓶车闯红灯、逆行、超速等严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江丽霞说。

江丽霞建议,要合理规划和建设非机动车道,为电瓶车提供安全、便捷的行驶环境,在道路设计中考虑电瓶车的行驶需求,设置专用道、信号指示等交通设施;要大力推广安全骑行文化,不但倡导电瓶车骑手佩戴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更要有组织地安排安全的骑行活动,鼓励市民文明出行,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建立健全保险制度,推动电瓶车保险制度的建立,提高电瓶车事故的赔付能力,鼓励电瓶车骑行者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降低潜在风险。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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