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孙寿康问答网
2024-05-24 05:40:45

立秋也有“早”“晚”之分?

  天津民俗专家、专栏作家由国庆介绍,虽然这个节气名带“秋”字,但立秋只是天文学意义上的秋天来临,并非气象学上的入秋。气候上划分季节主要依据“候平均温度”的变化来定,即当地连续五天的平均温度在22摄氏度以下,才算进入气候意义上的秋季。

  立秋后,热气消散和气温降低都尚需时日,我国很多地方仍处在炎热的夏季之中,有民谚说“立秋反比大暑热,中午前后似烤火”。

  7月11日入伏后,已经忍受了一段时日“上蒸下煮”闷热天气的人们,无比渴望着凉爽秋风早一点吹来。对此,我国一些地区民俗把立秋又分为“早立秋”和“晚立秋”。

  具体来说大致有两种不同分法:第一种分法,以农历七月为参照,如果立秋时还没有进入农历七月,那么就称为“早立秋”,反之,若立秋时已进入农历七月,就是“晚立秋”,如此,今年立秋对应的农历日期为六月二十二,属“早立秋”;第二种分法,以时间点来划分,0点至12点为“早立秋”,12点至24点为“晚立秋”,如此,今年立秋属“早立秋”。

  源于此,民间也产生了不少谚语、俗话,如“早立秋凉飕飕,晚立秋热死牛”“早立秋把扇丢,晚立秋热不休”等等。

  由国庆表示,这些民间俗话来自祖祖辈辈口耳相传,虽然有一定道理,却并没有严谨的科学依据,而影响气候的主要因素是太阳辐射、大气环流和人类活动等,因此,立秋是早是晚,和天气热不热之间没有明显对应关系。

  立秋无论早晚,炎热的气温已到尾声,时节向着“秋意渐起”行进。落叶知秋,岁月迎丰,秋季是收获的季节,也是让人产生无限憧憬的季节。让我们在“咬秋”“摸秋”“贴秋膘”等民风民俗活动中一起迎接立秋的到来,齐齐道一声“天凉好个秋”。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市交通运输部门多举措促创文

  活动在社区人流量较大的广场举行,现场设有宣传展板、宣传台,吸引大量社区居民前来现场参观。志愿者一边给社区居民派发相关宣传单,一边给大家现场宣传讲解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理念。志愿者从节约水电、垃圾分类等居民身边小事说起,逐步谈到“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的必要性,倡导广大居民尽可能采取绿色出行方式,如步行、公交、自行车等,既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又有益于身心健康。活动中,居民纷纷表示通过现场了解,加深了对“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的理解,表示以后不仅要自己尽量去身体力行,同时也要带动家人一同努力。

  据了解,市交通运输局近年来立足行业实际,认真围绕创文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多举措助力文明城市创建。着力加强局机关创文知识宣传和禁烟控烟劝导,定期更换橱窗应季宣传内容,利用办公大楼LED显示屏滚动宣传创文标语,全力做好局机关创“文”保“卫”、节能宣传等各项工作;加强场站、车辆管理,对巡游车、网约车文明经营行为等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抽查,对违规经营车辆进行处罚;开展火车站站前平台联合整治活动,常态化开展带湖路车站、汽车东站督查检查,督促做好文明宣传、志愿者服务和劝导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车站及周边卫生环境和客运秩序。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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