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张石山问答网
2024-05-25 14:03:42

广信建设147个“就业之家”

       广信区按照“科学布局、规范建设、高效运行、优质服务”总要求,全力推进“就业之家”建设,不断满足劳动者多元化就业需求,帮助辖区求职人员实现就近就地高质量就业。全区按照15分钟就业服务圈和15公里就业服务圈的要求,建设了147个“就业之家”,其中区级1个、乡镇级21个、社区(村)级122个、开发区1个、院校“就业之家”2个。

       “就业之家”内部设置了信息公示区、求职登记区、创业服务区等7个功能区域,为城乡劳动力提供求职招聘、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公共就业服务,打通“供需关系”通道。与此同时,在线上打造了求职招聘平台“广信就业通APP”,并与“江西就业之家”小程序融合,求职者登录可直接选岗就业,就业中心也可定向筛选出适合岗位的人员,推送给用工需求的企业,确保求职者与招聘者精准对接,真正实现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共同发力。截至目前,注册使用“江西就业之家”小程序的人数已超过5万。

       “‘就业之家’岗位已归集上传2248个,可吸纳就业15682人,全区通过‘就业之家’实现就业4100余人。我们将不断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为广大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更精准、高效、便捷的就业、招工服务,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广信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严强青表示。

(黄宗振)

我市法院知识产权保护亮点纷呈

  聚焦数字经济,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围绕全市大力发展数字文娱、智能制造等产业,发挥数字经济版权保护示范作用,在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设立双“一号工程”司法服务中心和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打造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和营商环境服务平台。同时,与“巨网科技”“贪玩游戏”等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协力搭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联系点,为创新发展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针对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漏洞,向有关部门及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8份,助推数字经济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知识产权保护“新动力”。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指定广信法院自2022年1月开始集中管辖全市范围的知识产权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市中院和广信法院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并组建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初步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集中化、审理专门化、人员专业化。创新知识产权多元化解机制,依托“诉前调解+行业调解”双管齐下,诉前成功化解案件237件,并制定《关于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办法》,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多元司法需求。

  立足审判职能,跑出知识产权保护“加速度”。出台《关于知识产权案件要素式审判的若干意见(试行)》,推行要素式审判机制,最大限度简化审理流程和裁判文书制作,确保知识产权案件高效审理,平均审理时间缩减为17.8天。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设立“快审团队”,集中审理知识产权二审民事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6.96天。

  加大惩治力度,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威慑力”。上饶法院针对损害赔偿低、维权成本高等突出问题,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16件。严厉惩处涉“中华铅笔”“七匹狼”等“搭便车、傍名牌”的侵害商标权行为,加大对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威慑作用,审结全市首例网游私服侵犯著作权罪案件,依法判处九名被告人三年到八个月不等的刑期。

  高效协同联动,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大合力”。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市中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饶海关签订《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合作协议》,广信法院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健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协作配合机制,市中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院、公安局出台上饶市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并召开联席会,全力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刑事司法+行政执法”的良好格局。

  强化法治宣传,延伸知识产权保护“辐射力”。依托“知识产权审判进百企活动”,深入走访数字经济企业,推动创新主体提升知识产权维权能力。市中院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与广信法院共同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及10个典型案例,增进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全市法院积极开展“4·26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制作短视频,并通过微信视频号和抖音号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直播专场,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

耕地保护生态保护两条红线都是高压线

  耕地保护事关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这些年来,不管国际形势怎么变化,我们保证14亿多中国人每天到点开饭,吃饱肚子而且饭碗越端越稳,吃得越来越好,就是牢牢守住了耕地这个粮食安全命根子。耕地保护这根弦必须时刻绷紧。2022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的违法违规重大典型案例,主要是侵占耕地挖湖造景、超标准建设绿化带、庄园综合体等“要景观不要吃饭”问题突出,对此必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各类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对新增违法“零容忍”,对查实违法坚决依法查处整改。同时,对于过去不合理流失的部分优质耕地,也要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因地制宜、有计划、有节奏地恢复回来。但是,恢复过程中绝不能“简单化”“一刀切”。

  立足国情国法,坚决打击侵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造园、造湖、造林、造景等行为,这绝不是所谓“翻烧饼”“退林还耕”,不能偷换概念。有序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根本目的是改善生态环境。实践表明,通过正确处理耕地保护和生态退耕关系,既可以改善生态环境,也能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强调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环境需要持续改善,退耕还林只有巩固,不可能“倒车”。退耕还林地块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15至25度坡耕地等范围内,这类地块生态脆弱,宜林不宜耕。要严禁在林地、湿地、河道湖区以及严重沙化、水土流失严重等区域开垦耕地,更要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上造林种树,两个方面都是明令禁止的。

  目前,我国耕地保护标本兼治的制度、规划、技术手段逐步完善,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我国首部“多规合一”的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315万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都是高压线、生命线,要按划管结合原则,落实《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不允许拆东墙补西墙。

  这些新事物归根到底都要“落在地上”,落到实际生产经营的农民身上,技术手段进步,管理理念也要进步,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之外,还要更好发挥经济手段作用,通过利益调节机制,充分调动农民和集体保耕护林的积极性。

  “国之大者”尤其需要“为大于其细”。春耕秋收,夏耘冬藏,农业生产有自然节律。对违规利用耕地的整改复耕,必须尊重农业生产规律,严禁不顾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成林期、鱼塘处于收获季,强行拔苗砍树、填坑平塘;必须尊重农民意愿,还要合理合情、实事求是设置过渡期,做好政策解释和合理补偿,有计划、有目标、有节奏地将耕地找补回来,让耕地保护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和美乡村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农民成为保护耕地的重要行动主体。(王立彬)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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