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钱运高问答网
2024-05-20 07:31:01

我市开展特种设备检查保安全

  该局结合实际开展“五一”节前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成立督查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压实到人。针对假期客流高峰、人流密集、可能造成设备使用超负荷运转的特点,以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为重点,督促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截至目前,全市8条索道、72个大型游乐设施均已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组织监察执法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全面细致开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截至4月25日,已派出13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企业39家,发现问题隐患48个,现场完成整改45个,限期整改3个。此外,为确保“五一”假期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该局全面落实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气瓶建档、充装、检验以及流转动态管理,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约谈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站相关负责人,督促加强安全管理。并利用96369平台,轮番播放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电梯安全常识,普及安全教育。

 

广信区全力筑牢防汛“安全堤”

广信讯 进入汛期以来,广信区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三个重点,五个确保”防汛总目标,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从落实各项防汛责任,认真开展汛前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着手,全力备战,进一步筑牢防汛“安全堤”。

该区制定并下发了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先后多次召开了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对防汛机构调整、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物资储备、抢险队伍组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严格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全区各水库、山塘、山洪灾害重点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全覆盖落实了责任人,明确了防汛职责。目前,全区21个乡镇街道、198个行政村(社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均制定完毕。

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该区强化汛前检查,全力做好隐患排查整治。该区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汛前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按照“单位自查、行业检查、防指挂点单位督查”三个层次,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防汛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项建立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对重要风险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对一时不能整改完成的,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度汛方案及抢险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带病入汛”。

该区坚持早谋划、早安排、早行动原则,采取区、乡两级储备方式,全力做好防汛物资、队伍准备,全面落实应急保障,切实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确保全区安全度汛。目前,全区储备防汛抢险舟、橡皮艇、发电机、抢险照明灯具、救生衣、救生圈、麻袋、编织袋、救生抛投器等防汛物资4万余件。与此同时,为切实做好防汛抢险技术指导,组建了由10名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的区本级水利防汛抢险专家组,成立了23支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时刻保持备战状态,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上、打得赢”。(黄宗振)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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