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汤念祖问答网
2024-05-27 09:30:19

屡次偷鸡不悔改 八旬老汉终获刑

  2023年1月28日晚,年已80岁的吕某搭乘摩托车到婺源县中云镇中云村往龙山方向二里路的路边养殖场,准备盗窃时被养殖场老板当场抓获。经查明,2022年9月吕某在县内多地鸡棚实施了3次盗窃行为,共盗得18只鸡,价值合计人民币810元,出售获利约800余元。且吕某曾在2022年5月实施了4次盗窃行为,检察机关根据其犯罪事实和具有的量刑情节作出不起诉决定,于2022年12月24日起由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吕某具有犯罪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部分犯罪未遂、坦白、认罪认罚、曾因涉嫌盗窃罪被不起诉且在监视居住期间再次实施盗窃行为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继续追缴吕某的违法所得,退还给各被害人。

  法官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本案中的吕某在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县公安局监视居住期间,仍不思悔改、明知故犯,再三挑战法律底线,最终把自己送进牢笼。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应心存敬畏,做到行有所止。另外,不少人认为小偷小摸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一旦构成“多次盗窃”,数额再小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因此,勿以恶小而为之,结果得不偿失。

“朋友圈”里的创业经

  打开朋友圈,你看到的不仅是朋友们的生活,也夹杂着他(她)们出售各种物品的信息。新鲜出炉的蛋糕甜点、琳琅满目的服装首饰、各种牌子的国外化妆品代购……不管喜不喜欢,你的朋友圈里一定有人在卖东西。如今,“朋友圈”里的生意人越来越多,你的生活有被这些创业者改变吗?   

  □ 本报记者 陈建 钟芷涵

  朋友圈里“下单热”

  “在线下实体店逛过以后觉得这家店东西质量都不错,很适合自己,就加了店里微信。”2月17日,信州区的李女士点开位于金龙岗某家服装店老板娘的朋友圈,食指滑动着店主拍出的换装视频和照片,碰到喜欢的直接点进微信和店主沟通,很快就完成订单。记者观察到,朋友圈和淘宝、京东等销售平台最大的不同是,买家和卖家都是朋友,或者是朋友的朋友介绍,这无形中增加了相互的信任感,因此,微信上大多数消费者下单都十分迅速。

  “3,2,1,截图点我头像!”近日,记者发现微信上的直播带货更加考验手速。过年期间兴起了一股微信直播间“低价爆单”的风潮,随之而来“微信拼团”也成了朋友圈商家青睐的销售平台。市民小周说:“很喜欢微信上这种及时性的交流,沟通很方便,遇到问题也能很快得到处理。”    

  朋友圈的创业人

  “口碑打出去了,生意就好做了很多。”这两年,开甜品店的“98年”姑娘瑶瑶就从线上销售做到了线下开起了两家实体店。说起创业经历,她滔滔不绝:“一开始会针对性地在更多年轻人玩的平台上发信息,比如抖音、小红书等,后来为了提高客户粘性,想到了朋友圈,也会搞一些抽奖或充值活动。”瑶瑶告诉记者,她特地申请了两个微信账号,一个用作日常交流,一个用作日常销售。她会在自己日常交流的微信账号上分享生活,在产品销售账号上展示成品。对蛋糕甜点有兴趣的朋友才会去关注销售产品的账号,久而久之成为老顾客。

  在店里,除了后厨做蛋糕的师傅,精致的店面里总是很热闹。每到周末,会有许多熟客来吃甜品、拍照。靠着对客人真诚的服务态度,瑶瑶收获了一大批忠实的顾客,再加上产品品质高,客人们也会推荐新的朋友来光顾。据了解,目前会员顾客大约有800人,单月消费3次以上的老顾客,从2022年上半年开始,每个月都保持一两百人水准。同时,“人传人”也带动了更多来实体店光顾的客人。

  理性选择朋友圈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微信生意像雨后春笋般涌进互联网,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存在的骗局也会比较多,所以买家们也要注意到这种潮流背后可能存在的欺骗性消费场景。据记者了解,有些微商会因为朋友圈都是熟人给出不一样的标准,如果是一般客户,可能会适当增加利润,甚至超过成本的30%。

  因此,面对微信上让人眼花缭乱的“朋友圈”,业内人士提醒市民,享受买卖双方时尚快捷交易的同时,购买前要根据自身需求和商品的使用时限、货源等谨慎选择。其次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如有疑问,可以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消费者协会反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一刻不停深化纪律作风。狠抓责任落实,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周年“回头看”活动为契机,对各基层院全覆盖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持续纠“四风”树新风。狠抓日常管理,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和政治家访,记录报告“三个规定”有关事项565件,对3起反面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狠抓监督制约,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充分发挥案件管理、检务督察、纪检监察等监督作用,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

  自觉主动接受履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精心办理代表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300余人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12309网站发布案件信息840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393份,在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发稿1065篇,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的赶考之路上,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发展大局、参与促进治理的精准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质效有待提升,向“大数据”借力借智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三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队伍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更新理念,推进改革创新,深化队伍建设,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新时代上饶检察工作“高质量、走前列”,为“建设制造强市、打造区域中心,奋力开创现代化大美上饶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强政治自觉捍卫“两个确立”。深思深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一体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

  二是以更强的法治自觉服务发展大局。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上饶、法治上饶建设。能动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稳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努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三是以更强的检察自觉强化法律监督。全面贯彻党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以更优更实的检察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以更强的使命担当锻造过硬队伍。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实案实训,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夯实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根基。紧密结合实际抓好党中央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立足新起点,奋进新征程。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忠诚履职、苦干实干,团结奋斗、奋勇争先,为谱写现代化大美上饶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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