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赵德荣问答网
2024-05-24 03:30:19

万年法院:“法律服务链”助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万年法院牢固树立“党委、政府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精准贯彻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万年县产业链诉调对接中心工作机制》的精神,多次深入走访调研产业链责任部门、工业园区、县工商联及各商会、链上企业并召开座谈会,不断完善司法应对举措,提出并建立司法融合产业链发展的“链长+院长”工作机制,制定了三条服务保障工作模式,为链上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保障。一是优化平台载体质效,服务机制“扎实有力”。继续围绕企业法律需求,放大“产业链诉调中心”品牌效应,畅通服务渠道,促进园区、企业、法院主体衔接、制度衔接、程序衔接,构建完善全时空和全业务的“产业链+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服务企业质效。二是优化服务资源配置,服务措施“精准有效”。建立产业链法官服务团队定向定制服务机制,明确服务内容、时间、数量,提供精准服务,推进审判团队与产业链企业定期交流沟通机制,分析研判经营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提供涉企劳动用工、风险防控、合同管理、纠纷处置等精准法律服务。以链核企业为切入点,切实掌握各类企业法治需求,发放企业重点领域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引、案例汇编、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针对企业需求组织服务团队定期开展法律讲堂,实现法治“全科检查”向“重点体检”转变,更加突出针对性、实效性,为重点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优化三大产业链联盟,服务项目“持续有为”。优化纺织新材料、机械电子、食品药品“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进一步加强与15个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沟通,通报工作动态,发挥调解员团队力量,调动成员积极性、主动性,让他们参与案件调解,把矛盾化解在诉前。(丁家茂 吴小飞)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朋友圈”里的创业经

  打开朋友圈,你看到的不仅是朋友们的生活,也夹杂着他(她)们出售各种物品的信息。新鲜出炉的蛋糕甜点、琳琅满目的服装首饰、各种牌子的国外化妆品代购……不管喜不喜欢,你的朋友圈里一定有人在卖东西。如今,“朋友圈”里的生意人越来越多,你的生活有被这些创业者改变吗?   

  □ 本报记者 陈建 钟芷涵

  朋友圈里“下单热”

  “在线下实体店逛过以后觉得这家店东西质量都不错,很适合自己,就加了店里微信。”2月17日,信州区的李女士点开位于金龙岗某家服装店老板娘的朋友圈,食指滑动着店主拍出的换装视频和照片,碰到喜欢的直接点进微信和店主沟通,很快就完成订单。记者观察到,朋友圈和淘宝、京东等销售平台最大的不同是,买家和卖家都是朋友,或者是朋友的朋友介绍,这无形中增加了相互的信任感,因此,微信上大多数消费者下单都十分迅速。

  “3,2,1,截图点我头像!”近日,记者发现微信上的直播带货更加考验手速。过年期间兴起了一股微信直播间“低价爆单”的风潮,随之而来“微信拼团”也成了朋友圈商家青睐的销售平台。市民小周说:“很喜欢微信上这种及时性的交流,沟通很方便,遇到问题也能很快得到处理。”    

  朋友圈的创业人

  “口碑打出去了,生意就好做了很多。”这两年,开甜品店的“98年”姑娘瑶瑶就从线上销售做到了线下开起了两家实体店。说起创业经历,她滔滔不绝:“一开始会针对性地在更多年轻人玩的平台上发信息,比如抖音、小红书等,后来为了提高客户粘性,想到了朋友圈,也会搞一些抽奖或充值活动。”瑶瑶告诉记者,她特地申请了两个微信账号,一个用作日常交流,一个用作日常销售。她会在自己日常交流的微信账号上分享生活,在产品销售账号上展示成品。对蛋糕甜点有兴趣的朋友才会去关注销售产品的账号,久而久之成为老顾客。

  在店里,除了后厨做蛋糕的师傅,精致的店面里总是很热闹。每到周末,会有许多熟客来吃甜品、拍照。靠着对客人真诚的服务态度,瑶瑶收获了一大批忠实的顾客,再加上产品品质高,客人们也会推荐新的朋友来光顾。据了解,目前会员顾客大约有800人,单月消费3次以上的老顾客,从2022年上半年开始,每个月都保持一两百人水准。同时,“人传人”也带动了更多来实体店光顾的客人。

  理性选择朋友圈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微信生意像雨后春笋般涌进互联网,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存在的骗局也会比较多,所以买家们也要注意到这种潮流背后可能存在的欺骗性消费场景。据记者了解,有些微商会因为朋友圈都是熟人给出不一样的标准,如果是一般客户,可能会适当增加利润,甚至超过成本的30%。

  因此,面对微信上让人眼花缭乱的“朋友圈”,业内人士提醒市民,享受买卖双方时尚快捷交易的同时,购买前要根据自身需求和商品的使用时限、货源等谨慎选择。其次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如有疑问,可以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消费者协会反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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