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吴国梁问答网
2024-05-24 04:03:56

我市捣毁一灭火器非法充装窝点

  经调查,两人为温姓父子,余干县杨埠镇人,上饶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业务员。据温姓父子交代,二人经常以消防培训为由售卖、维修灭火器,但需维修的灭火器却未按要求送往正规厂家,而是直接使用网购的设备在其余干家中私自充装维修,非法牟取利益。该大队立即与邻县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取得联系,委托其进行核查。

  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赶赴温某家中展开调查。现场发现许多过期的灭火器,其中大部分已经被拆卸;在另一房间内发现大量灭火器堆放在一起,不同程度存在开裂现象。据温某交代,自己未经正规厂家授权委托,也未取得相关资质,在自家后院生产并私自购买假冒的灭火器合格证、说明贴纸、罐体、阀门等零配件,采用灌装“滑石粉”“石膏粉”的方式生产假冒灭火器。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还埋下了严重的公共安全隐患。”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副科长谭升华说,制假售假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依法严惩。随后,检查组对现场发现的灭火器钢瓶、灭火器粉剂和灭火器充装设备进行了清点和查扣,并取缔了非法充装窝点。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上饶消防提醒广大市民,如有购买消防产品需求,不要听信上门推销人员的兜售,要去正规的消防器材商店或者消防器材厂家购买相应的消防器材产品。如发现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可拨打“12315、12345、96119”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上饶:全流域打造幸福河湖

村级河湖长每周需巡河湖不少于1次

本报记者 朱晓春 周梦沁

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度

我市不断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能”“有效”的转变,全域建设“幸福河湖”行动踏上新征程,水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2023年,5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2%,与去年同比变好3.8个百分点。20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1月20日,信州区刘家坞村支部书记兼河长陈春龙按惯例打开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APP开始巡查定位,走到玉丰路旁的团结水库时,发现水库坝基堆着被人偷倒来的建筑垃圾,当即拍照记录并上传,并及时找来挖掘机清理。

“我每个月都要在村里的水库及河道巡查超过五次。”指着村辖区内的团结水库,陈春龙告诉记者。

“河湖长一般由各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村级河湖长每周巡河巡湖不少于1次,乡级河湖长每月不少于1次,县级河湖长每季度带队巡河巡湖不少于1次,市级河湖长每半年带队巡河巡湖不少于1次。”市河长办科室负责人黄茂旺告诉记者,各级河湖长通过手机登录省河长制河湖管理地理信息平台掌上河湖注册APP账号,上传巡查轨迹,上传发现的问题,由相关责任部门协作解决问题,“目前全市共有四级河湖长3439名,其中9名市级河湖长(含2名总河湖长)、111名县级河湖长、778名乡级河湖长、2541名村级河湖长,去年共巡河巡湖20余万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2264个。”

据介绍,我市自2017年以来制定完善了河湖长制会议制度、工作督办制度、考核问责制度等工作制度,每月“一考评、一通报、一提醒”,督导各地推进工作,考核成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2022年市、县两级创新机制,全面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与鹰潭市河长办签订了信江跨界区域河长制合作协议,与浙江省衢州市水利、生态环境部门签订了两市行政边界区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有效推进了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联治。

多部门共护河湖安全

大坳水库坐落于武夷山北麓,2010年被确定为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日供水能力36万吨。今年2月,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卫健委等8个河长制责任部门组成的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综合执法中心,与库区的五府山镇、英将乡政府共同开展大坳水库春夏百日护鱼专项联合行动,共行政处罚15人,刑拘5人,通过补偿生态投放鱼苗代替处罚9人,水库偷捕偷钓违法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此类专项活动在我市已常态化开展。“去年上饶市26个河长制责任部门协作联动,聚焦河湖问题,以河湖环境整治行动、鄱阳湖流域综合治理行动、船舶港口污染整治行动、河湖生态保护修复行动等四个方面专项行动为主线,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黄茂旺介绍道。

四个专项行动打出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的“组合拳”,实现河湖水质明显提升。据介绍,2023年,“清河行动”摸排整改问题264个,清理打捞河湖垃圾、水葫芦等漂浮物1万余吨;全市完成新建管网116公里,改建97公里,整治黑臭水体3个;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254艘船舶完成直排阀盲断签注,辖区内注册的船舶达到了“零排放”要求,船舶污染物处置率达95%;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2平方公里;创建33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

全流域打造幸福河湖

在东岳路云碧峰的春日里,一条绿色走廊在浮岚暖翠间绵延数里,它西起东岳大桥,东至稼轩大道,总用地面积102公顷,它就是信江生态走廊。

“我喜欢来生态走廊散步,在这有种偷得浮生半日闲的宁静。”家住大信花园的张女士与记者分享了她对生态走廊的喜爱,仅隔一河,闹市的喧嚣在此归于幽静。

而这也恰恰正是信江生态走廊(一期)作为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想要达成的“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愿景。

据介绍,我市在全流域打造幸福河湖。“十四五”期间全市规划的13条(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59.33千米,完成投资42.4亿元,有81个村被认定为省级水生态文明村,水清岸美、绿色生态的河湖环境逐步形成。

幸福河湖的前提是必须具备保障有力的水安全环境、宜业宜居的水生态环境。 据介绍,2023年,我市投入财政、政府专项债、银行贷款、社会资本72亿元,新开工建设包括7个主要支流、13个中小河流防洪治理、1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内的129个水利项目建设,全面完成 345 座“十四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21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13个城乡供水一体化骨干项目建设,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在100%;积极推动绿色发展,我市已有10个县(市、区)达标获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节水护水已逐渐蔚然成风。


以高水平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需要,遵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以“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为目标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3年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已于2023年8月25日公布施行。修改后的法规表述更加精准,职责分工更加合理,监督检查责任更加明确,建房申请流程更加简洁便民。12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已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类型的噪声污染,落实管理主体,制定行为规范,明确法律责任,为我市噪声污染防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要做好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必须下足‘绣花’功夫,对条例草案逐条逐句逐字斟酌、研究。同时,还要注重倾听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建新介绍。

每一部地方性法规的诞生,背后都是一段漫长的雕琢之旅。

在《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入多地开展立法调研,对征求、收集的基层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反复研究。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既保障社会生产经营有序,又兼顾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前,全国没有一部专门规范农民建房的法律法规可供借鉴。从法规框架到具体的每一个条款,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最终制定出全国第一部规范农民建房的地方性法规,我市农村违规建房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撑。多年来,我市制定的法规数量位居全省各设区市前列,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新思路新举措,确保制定出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良法,以高水平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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