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张广才问答网
2024-05-19 02:39:00

勇当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开路先锋” ——访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扬

“全市交通系统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扬长补短、固本兴新,奋力加快交通强市建设,助力上饶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建设制造强市、打造区域中心,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饶篇章当好‘开路先锋’。”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扬在接受记者访谈时如是说。

持续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推进交通强市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和“12345”开放大格局的通道建设部署,全力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场站、水运等交通项目建设,主动服务对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海西经济区等周边主要经济区的联动发展,密切与大南昌都市圈和省内其他设区市的互联互通,提升骨干通道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四通八达”的交通优势。预计2024年全市完成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13亿元,切实发挥交通基础设施扩投资稳增长的积极作用,着力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项目建设的良好局面。

持续提高交通运输服务供给质量。始终坚持人民交通为人民,全力以赴打造人民满意交通。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基础网络,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提升运输服务品质,加快交通运输绿色智慧转型发展,统筹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全力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快递进村”工程,积极推动开通定制客运班线,推进水运提效增量;加快交旅融合发展,全力构建“路随景通、人随车达、人享其行、四通八达、高效快捷、安全绿色”的旅游交通新格局;规范城区客运发展,进一步满足市民快捷、舒适、安全、舒心的出行需求。

持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优化升级营商环境,加强综合执法工作,促进执法素质能力提升,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进一步打造普通公路平安百年品质工程。

持续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扎实开展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普货运输、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夜游船”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监管,切实维护行业安全稳定。

持续强化交通运输行业自身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推进新形势下“五型”政府建设,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建设 “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加强行业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推动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力量。

市政府召开第46次常务会议

  本报讯  12月25日上午,市长邱向军主持召开第4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定不移打造农业强市,统筹抓好乡村建设和治理,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奋力开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现场推进会主要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紧扣“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标准和要求,牢固树立“凡是长三角能做到的、上饶都要做到”理念,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扬长补短、固本兴新,着力在改革创新上树品牌、在政务服务上动真招、在指标评价上站前列,全力打造“全省一流、可比浙江”的营商环境,为“建设制造强市、打造区域中心”提供良好保障。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美丽乡镇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主要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咬定打造“全省最秀美城市”目标,乘势而上、加压奋进,在新的起点上以更高标准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集镇建设,为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贡献更多上饶力量。

  会议审议了《第一批上饶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站在敬畏历史、敬畏文化的高度,严格按照划定的保护范围,在保护管理上出实招,在活化利用上做文章,在汇聚合力上下功夫,切实以更高标准织密织牢文物安全保护网,用心用情用力提高文物活化利用水平,奋力迈出文化强市建设的新步伐。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朱裕聪)

卖菜不许开“美颜” 生鲜灯年底将被禁用

  本报记者 郑欢 见习记者 周梦沁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8月25日上午,记者在信州区八角塘中心农贸市场看到,生鲜类的摊位上都悬挂着带有红色灯罩的“生鲜灯”,灯具内部布满小灯珠,照射出红色的光。在灯光的“美颜”下,摊位上的猪肉显得格外红润鲜嫩。记者拿起一块猪肉在“生鲜灯”和自然光下对比,发现猪肉在自然光下呈淡粉色,而经过“生鲜灯”照射则明显增亮增红,看起来更新鲜。

  “使用这种灯已经十多年了,几乎每个肉摊都在用。”猪肉摊主刘师傅说。

  “这个灯会让人产生错觉,有些看起来很新鲜的肉,拿回家就变了颜色,没有买的时候那么好看。”正在市场买菜的夏女士说。

  记者注意到,市场外一家刚开业不久的“惠诚牛肉”商铺没有使用生鲜灯,“我这店没开多久,一开始几天也用生鲜牛灯,在新闻上看见以后不让用生鲜灯,就换了,省得以后麻烦。” 老板是个年轻人,平常会关注新闻,了解到《办法》的要求,就把灯给换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办法》开展集中宣传,提醒经营户合法、诚信经营。12月1日后,监管部门将按规定开展相关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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