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李开富问答网
2024-05-27 09:58:01

警方揭秘新型骗局:女子识破网络骗局 想举报却被骗4899元

  7月26日,家住玉山县某乡镇的一女子梦梦(化名)拨打110报警,称在网上被假警察诈骗4899元。据了解,梦梦此前接受过民警与其面对面的反诈宣传,手机上下载安装了“国家反诈中心”APP。近日一天上午,她在家玩手机,视频号里一个粉丝(关注了她的视频号)给她发了一条私信,问她要不要做录音兼职,说每录制一条音频可以赚取15—600元不等的报酬。梦梦在家待业,很想在网上做兼职赚钱,可又担心对方是骗子。犹豫了一会,她决定试试看,心想,只要不给对方转账汇款,就算碰到骗子也没关系,她绝不会给对方转钱。  

  就这样,梦梦按照对方的要求,录制了几段音频发给对方,对方及时支付了几元钱的“报酬”给她。之后,对方让她下载一款APP,说以后接单到APP进行。她点击对方发过来的网址进行了下载注册,下载注册APP后,对方让她垫付资金刷单做任务,她马上意识到这是电信网络诈骗,而手机上安装的“国家反诈中心”APP也收到预警信息,提醒她下载的APP是涉诈软件。她很生气,与骗子理论,骗子把她拉黑了。

  “骗子太可恨了,我要举报抓他们!”事后,梦梦难消闷气,决定向公安机关举报。然而,她未拨打110报警,没有在警民联系群联系反诈民警,也没去当地派出所举报,而是通过网络搜索引擎,输入“被骗后怎么办”字样,想在网上进行举报。梦梦通过搜索引擎输入“被骗后怎么办”字样后,手机上弹出许多相关“解答”的文章,她点击进入其中一篇文章,里面有“网警”的答疑,还预留了“网警”受理举报的邮箱,她把之前遇到的电信网络诈骗情况编辑成文字发到“举报”邮箱里。不一会,有人申请添加她为QQ好友,她和对方互加QQ好友后开始聊天,对方自称是专门受理电信网络诈骗的“网警”,随后双方语音聊天,在语音聊天时,她感觉对方很“专业”,完全相信了对方的“警察”身份。

  “骗子很狡猾,他们通过不法手段,会掌握您很多信息,您此前跟骗子接触过,还收了骗子的钱,这些都可能导致您银行账户信息泄漏,这样吧,我帮您核对下银行账户资金情况,看有没有问题……”聊了一会,对方让梦梦把名下银行账户里的钱都转入一个银行账户内,说要帮她“专业”审核下资金流动情况,以防账户有风险。梦梦觉得对方很“贴心”,于是按照对方的要求向对方提供的所谓“审核专用账户”转账。

  梦梦开始比较谨慎,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了123元,操作之后,收到短信提醒:转账失败。而对方告诉她,已经通过审核,没有发现问题,您需要再转一笔钱进行审核。她认为前一笔转账都没问题,再转应该也没事,于是按对方要求,又转了4899元。然而这次,她收到短信提醒:转账成功!她心里一咯噔,问对方怎么钱转出去了?对方让她别担心,说这笔钱会返还的,让她把银行卡里的钱全部转出……梦梦终于意识到不对劲了,让对方把钱还给她,对方把她拉黑。

  警方提醒,不要盲目相信网上“警察”,冒充警察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最常用的伎俩之一。要谨记,凡是接到对方自称是“警察”,要求你转账汇款的,他们一律是骗子。有任何涉诈问题,请拨打110报案或96110咨询。

屡次偷鸡不悔改 八旬老汉终获刑

  2023年1月28日晚,年已80岁的吕某搭乘摩托车到婺源县中云镇中云村往龙山方向二里路的路边养殖场,准备盗窃时被养殖场老板当场抓获。经查明,2022年9月吕某在县内多地鸡棚实施了3次盗窃行为,共盗得18只鸡,价值合计人民币810元,出售获利约800余元。且吕某曾在2022年5月实施了4次盗窃行为,检察机关根据其犯罪事实和具有的量刑情节作出不起诉决定,于2022年12月24日起由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吕某具有犯罪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部分犯罪未遂、坦白、认罪认罚、曾因涉嫌盗窃罪被不起诉且在监视居住期间再次实施盗窃行为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继续追缴吕某的违法所得,退还给各被害人。

  法官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本案中的吕某在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县公安局监视居住期间,仍不思悔改、明知故犯,再三挑战法律底线,最终把自己送进牢笼。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应心存敬畏,做到行有所止。另外,不少人认为小偷小摸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一旦构成“多次盗窃”,数额再小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因此,勿以恶小而为之,结果得不偿失。

信州区高标准推进“乡村物业”建设

  信州区把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镇村党组织引领,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相融合,探索出和美乡村物业化管理“人员自选自聘、事情自商自定、资金自筹自用、效果自评自议”的乡村自治模式,切实把主题教育焕发出来的热情干劲,转化为推动“乡村物业”建设的强大动力,带动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和生活环境面貌提升,让百姓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中收获更多幸福感、安全感。

  “本着‘充分整合资产资金,尽可能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原则,我们摸索出了‘村民自筹为主,集体补助、社会捐赠、财政奖补为辅’的资金投入体系,一定程度上破解了资金不足的难题。”信州区朝阳镇副镇长黄禹轩表示。

  “人手少、事情多”“经常吃力不讨好”“政府买单、群众不买账”……面对农村治理矛盾症结,信州区让村民站“C位”,唱“主角”,村物业化管理理事会应运而生,妇女小组长、义工义警等人力资源被吸纳进理事会或志愿服务队。“每一位村民都是物业管理的参与者、决策者、受益者,既解决了村干部人手不足的问题,又从源头上减少了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引发的矛盾。”溪边村党支部书记黄行水说。

  此外,物管员由理事会自聘,尽量吸纳本村劳动力参与物业管理,把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的本村村民聘用为物业化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卫生保洁、设施维养等事项。同时,各村理事会积极吸纳本村党员、退役军人、义警协会队员和木匠、泥瓦匠、水电工等能工巧匠,组建物业化管理志愿服务队,走村入户解决村民物业问题。

  无规矩不成方圆。信州区坚持“政府引导、村级主导、村民主体、行业服务”原则,制定了宣传引导、摸清底数、召开会议、明确主体、界定范围、选择模式、测算成本、整合资金、建章立制、总结提炼等 “十步工作法”,积极探索和美乡村物业化管理工作,让“乡村管家”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同时,区、镇、村三级层层压实责任,坚持宣传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将农村物业化管理和促进乡风文明、深化乡村治理有机结合,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经常性开展各类“大评比,小奖励”活动,通过对全村各组各户的激励评比,提升村民对物业化管理的思想认识,提高他们自觉行动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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