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钱汉祥问答网
2024-05-14 11:44:56

全省统战工作品牌建设现场推进会在上饶市召开

  本报讯 记者陈绍鹏 龚俊慧报道:12月26日,全省统战工作品牌建设现场推进会在上饶召开。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喜忠出席并讲话;市委书记陈云出席并致辞;省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高鹰群主持,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徐波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刘斌作交流发言。

  黄喜忠对近年来全省各地统战工作品牌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推进统战工作品牌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全省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强化品牌意识和实践导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黄喜忠强调,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创品牌,聚焦助力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把大局所需与统战所长结合起来,在凝心聚力、服务发展中提升品牌工作的贡献度。要在破解工作难题中创品牌,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制约统战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问题症结,用好改革关键一招,注重从建章立制上想办法、下功夫,推动形成一批促规范、管长远、见成效的制度举措。要在深挖特色资源中创品牌,坚持抢位发展、错位发展,充分用好各地资源优势,着力构建“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的工作格局,打造更多具有时代特征、彰显统战优势、富有地方特色的工作品牌。要推动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考核激励,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持续推动品牌建设工作提质增效,为促进我省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陈云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上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统战成员众多、统战历史悠久、统战资源丰富等优势,坚持把思想政治引领、激励团结奋斗、主体责任落实贯穿始终,引导广大统战成员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民主监督、积极参政议政、踊跃创新创造,不断开创“团结、奋进、开拓、活跃”的良好局面。下一步,上饶将持续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巨大精神动力,着力提升“同心上饶”品牌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影响力,持续汇聚“一座城、一条心、一起拼、一定赢”的强大合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饶新篇章。

  会前,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同心上饶·e网互联数创基地、广丰区统战之家、上饶高新区企业商会(企业维权中心)、丰溪街道统战联络服务中心。会上,部分设区市、县(市、区)委统战部作交流发言。

本月起,上饶市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提高

市民在医保窗口咨询相关事宜

本报记者 郑欢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水平,1月1日起,我市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产妇生育医疗保障待遇进行了调整。

据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虞力介绍,调整范围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其中一个方面是提高了我市生育门诊医疗费用保障水平。1月1日起,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照100%比例进行支付,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800元调整至1200元,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支付。另一方面,我市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水平也有所提高。对于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原来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200元、500元、8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5%、90%、85%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对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100元、400元、6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0%、80%、60%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采访中,虞力表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住院分娩以外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执行。省外异地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试行)》规定执行。

“一门四相”的清廉家风

  两宋时期,优秀人才不断涌现,文化精英层出不穷,群星璀璨。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文化舞台上呈现出了眉州三苏、南丰三曾、临川二晏、金溪三陆、鄱阳四洪等群体性、家族性现象。

  所谓“鄱阳四洪”,是指生活在两宋之际的洪皓与他的三个儿子洪适、洪遵、洪迈。从洪皓出生(1088年)到洪迈去世(1202年),共114年,跨越两宋,历经哲宗、徽宗、钦宗、高宗、孝宗、光宗、宁宗7朝。洪氏父子在国家民族艰难之际,以天下为己任,怀匡国济民之志,秉忠孝节义之风,积极入世,不断进取,谱写了人生与家族的光辉篇章而名垂史册。

  洪皓(1088年-1155年),字光弼,鄱阳人。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进士。宣和年中,他任秀州司录。那年发洪水,大量饥民流离失所,不断有人饿死,洪皓紧急报告郡守,自愿担任赈灾工作。他打开粮仓,低价卖出公粮救灾。当时浙东官粮船过境,洪皓要郡守扣留下来,郡守不同意,洪皓说:“我愿以自己一人来换十万人的性命。”百姓感动不已,称之为“洪佛子”。

  建炎三年(1129年)八月,洪皓奉命出使金朝,被拘留十五年。绍兴十三年(1143年)回归,高宗称他“忠贯日月,志不忘君,即便是汉朝的苏武也不过如此”。但因洪皓为官忠直而得罪了秦桧,被贬任英州(今广东英德),直到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逝于任上。后来朝廷恢复了他徽猷阁学士官职,封鄱阳开国侯爵位,谥号“忠宣”。墓葬鄱阳古县渡烟波山。洪皓的一生是“为国尽忠,大节大义”“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大丈夫的一生。

  洪皓才高学渊,著有《文集》十卷,《春秋纪》三十卷,《輶轩唱和集》三集,《帝王通要》五卷,《姓氏指南》十卷,《松漠纪闻》二卷,《金国文具录》一卷,《鄱阳集》四卷。其中《松漠纪闻》具有极高的史学价值,书中记述的金人早期资料多被正史采纳。

  其长子洪适与弟洪遵同时考中博学宏词科,被任用为秘书省正字。先后出任台州通判、荆门军知州、翰林学士、参知政事等。洪适热衷于金石书法学问,尤其专注于隶书研究,以30年精力搜集古碑刻,著成《隶释》二十七卷、《隶续》二十一卷。《四库全书》认为:“自有碑刻以来,推是书为最精博。”洪遵与长兄洪适同中科举后,赐进士出身,任秘书省正字,再陆续担任常、婺、越三州通判。绍兴三十年(1160年),任吏部侍郎,随后升任翰林学士兼吏部尚书。因洪遵的功绩很大,孝宗皇帝又拜其为资政殿学士。著有《泉志》十五卷,是我国最早的钱币学专著。

  三子洪迈在两位兄长考取功名之后的第三年也高中同科。1169年,洪迈任赣州知州,兴利除弊,造福于民。1186年,官拜翰林学士,参与修编《四朝史》。著有《容斋随笔》《夷坚志》《野处类稿》《经志法语》《鄱阳志》等40多部。

  洪门四学士,是饶州文化的代表,也是清廉家风的传承。鄱阳洪氏有秉义、尚礼、积善、积德的世训。《饶州府洪氏世训》中的“闲有家,悔亡”,说的就是治家应该从一开始就打好基础,立下规矩,防患于未然,体现了家训的前瞻性。另一句“有孚威如,终吉”,意思是如果自己能够诚实有信,树立起威信,结果就一定会获得吉祥,体现了家法的强制性。从“鄱阳四洪”身上最能体现洪氏家训的核心内容。洪氏的升腾离不开洪皓曾祖父洪世良对教育的重视。洪皓曾在《先君述》中写到,洪世良将两孙“挈诸城中,访先生之贤,力教之,因占籍鄱阳”。从《饶州府洪氏世训》中的“出世尽忠”也能见到洪皓的影子。与洪氏宗祠里“忠贞贯日,感动天颜”的对联一脉相承。(记者 蔡文逸 整理)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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