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程孝先问答网
2024-05-15 06:55:22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市政协组织集中收看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开幕会

       收听收看过程中,大家聚精会神、认真聆听。大家一致认为,王沪宁主席所作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的工作作了全面系统的回顾,总结成绩实事求是,指出问题客观准确,对今年任务作了科学合理的部署,目标明确、务实精准,是一个主题鲜明、凝心聚力、催人奋进的好报告,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

       大家表示,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上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政协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饶篇章汇聚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和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

上饶银行 成功簿记发行2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

本期绿色金融债券由国盛证券担任牵头主承销商,中国银行、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平安银行为承销团团员,在东方金诚、联合赤道、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各领域机构的通力配合下成功发行。本次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规定的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六类绿色产业项目,为写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江西绿色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上饶银行将持续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用好、用足、用实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持续加大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支持力度,积极拓宽“两山”转化通道,为江西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汇聚金融活水。(吴路路)

发布于:上思县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