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关仁问答网
2024-05-20 00:45:59

上饶市2024年度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出炉

这十大民生实事项目涉及保障“一老一小”权益、改善安居宜居条件、优化医疗服务供给、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推进教育提质扩容、强化用电安全保障、深化政务服务能力、加强人居环境治理、丰富全民文体生活、方便群众交通出行等10大民生领域、48个项目。

2023年9月底,市政府向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群众征集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建议。至2024年1月,共收集到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建议240条。在项目遴选过程中,我市根据“合法性、普惠性、兜底性、特色性、合理性”等五大原则,始终坚持以惠及广大群众为出发点,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社会覆盖面广、民生关联度大的项目。为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多次召集市直有关部门围绕初步筛选的240个项目清单进行研究讨论,经各有关部门结合2024年实际工作安排,初步整合出12件54个候选民生实事项目。

据悉,票决确定的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市政府将按照“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督”理念,进行责任和指标分解,列出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自觉接受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民生实事有力有序推进,全面落地见效,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高质量的民生答卷。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行走在上饶大街小巷,琳琅满目的年画、吉祥喜庆的灯笼,满眼皆是“中国红”,无不显示着“年”的喜庆与隆重。

除夕的早晨,记者在广信区煌固镇下枧头村看到,家家户户都喜气洋洋,门前挂上了红彤彤的灯笼。“上联是精耕细作丰收岁,下联是勤俭持家有余年,横批:国强民富”孩子们三五成群有板有眼地念着红红的春联,村民们都沉浸在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里。在余洪光家中,全家人正坐在一起唠嗑、嗑瓜子、喝茶,共聚一堂迎接农历新年的到来。
中饭过后,余洪光一家就开始张罗着准备年夜饭。孩子们围坐在一起摘葱剥蒜。长辈们削莴笋、削萝卜。余洪光忙着杀鸡杀鱼……从大厅到厨房,始终充满欢声笑语。

年夜饭中的重头戏就是包饺子,饺子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民间吃食,取“更岁交子”之意,深受老百姓的欢迎。余洪光一家分工协作开始包饺子,你来擀皮,我来包馅,不一会,包裹着幸福和快乐的水饺便铺满桌面。
“今夕定何夕,今夕岁还除。团栾儿女,尽情灯火照围炉。”除夕的团圆饭可谓是一年中最盛大的一餐。其特点就是家人齐聚,菜肴丰盛。家人无论在何方,都会赶回到父母身边吃团圆饭,共享天伦之乐。
“团圆饭一般少不了两样东西,火锅和鱼。火锅煮沸,热气腾腾,寓意红红火火。‘鱼’和‘余’谐音,寓意‘年年有余’。”正在准备火锅配菜的余洪光说道。除夕夜,在春晚的开场曲目中,一家人围着一桌子年夜饭,推杯换盏,辞旧岁、迎新年,一起享受那传承千年的“年味”,在烟火里感悟着血脉亲情。
“辞暮尔尔,烟火年年”。如果用声音来形容2024新的一年, 那一定是饺子下锅的咕咚声、酒杯之间的碰撞声、电视上春晚的乐曲声、零点祝福的呐喊声,以及一句叠着一句吉祥话的声音…… 上饶市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上饶日报 文字:上饶日报记者任晓莉 编辑:谭心云 责编:聂晶 监制:陈华英 蒋春 业务联系:18970369378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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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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