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刘永问答网
2024-05-19 09:41:43

幸福食堂暖人心

  红烧肉、白切鸡、清蒸鲈鱼、肉沫茄子、腌菜炒豆干……11月15日中午11点30分左右,记者走进广信区旭日街道吾悦社区“幸福食堂”,只见大厅窗明几净,透明的橱柜内,一份份冒着热气的菜肴按照荤素种类整齐排列,供食客选择,一旁的用餐区几乎座无虚席。

  为全力守护居家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广信区以“大抓基层年”为抓手,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紧紧围绕“暖胃更暖心”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

  据吾悦社区“幸福食堂”负责人毛征生介绍,食堂今年3月开张,提供中餐与晚餐,每餐菜品有40余种。同时,针对本社区70周岁以上老年群体,食堂推出了充值卡优惠服务。“70岁以上老人只需6元就能吃到一荤两素一汤,8元可以吃到两荤两素一汤。”毛征生说,目前,吾悦社区已有141位70周岁以上老人在食堂办卡,享受优惠服务。

  在城市老年助餐服务点建设上,广信区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按照15分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主动融入社会餐饮业,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优先在留守老年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村(居)布点,就近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

  距离吾悦社区“幸福食堂”1.5公里的锦绣社区“幸福食堂”是广信区城区第一家社区食堂。锦绣社区有3000多户家庭,辖区许多老人对社区食堂的需求十分迫切。去年12月9日,社区食堂正式开业,主要服务社区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天提供早中晚餐服务。

  广信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区共建有城市助餐服务网点9个、农村“幸福食堂”146个,为全区4200余位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下一步,广信区将全面打造便利可及、覆盖广泛、服务优质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让全区老年人都能吃上放心餐、营养餐、实惠餐。

小龙虾“抢鲜”上市 引爆舌尖上的狂欢

本报记者 蒋学华 文/图

随着春天的脚步渐行渐远,那抹属于夏日的味道,已然在舌尖上跳跃。火遍大江南北的“国民美食”小龙虾,如同久别重逢的友人,又一次踏上了美食的舞台,令众多饶城的吃货们流连忘返。在饶城的街头巷尾,各类大排档、夜宵店早已摩拳擦掌,准备迎接这位“夜宵主力”的到来。

今年,小龙虾的上市情况如何呢?记者近日走访了信州区多个菜市场。在八角塘菜市场的一角,记者发现了一家水产品店有小龙虾出售,只见一只只青壳的、红壳的小龙虾欢快地爬来爬去。“这些都是来自鄱阳湖的虾,虽然个头不大,但味道鲜美。”店主热情地介绍道,“今年小龙虾上市早,数量也多,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每斤便宜三五元,青虾22元一斤,红虾15元一斤。”他说,由于小龙虾价格不贵,因此尝鲜者比较多。而在五三菜市场,记者也看到了小龙虾的身影。“没想到小龙虾这么早就上市了,而且价格喜人,买点回家尝尝。”一位市民边挑选边说道。

在江天农博城,记者看到了更为壮观的景象,只见前来批发的商户络绎不绝。白色泡沫箱里,小龙虾们生猛活泼。据水产品批发的王老板介绍,大约一个星期前就开始进小龙虾了,虽然刚上市,但由于物美价廉,销量高。目前小龙虾主要来自鄱阳湖、湖北等地。他预计到了五、六月份以后,小龙虾会大批量上市,届时价格也会更加亲民。

除了生鲜市场,饶城的龙虾餐馆也开始了新一轮的忙碌。走进这些餐馆,一股浓郁的香辣味扑鼻而来。一盘盘色泽诱人的小龙虾被端上餐桌,让人垂涎欲滴。店员们热情地推荐着新上市的小龙虾,吸引食客们前来品尝。“听说今年小龙虾提早上市了,特意和朋友们过来打卡。”汪女士笑着说道。她和朋友们点了一份卤虾,边品尝边畅谈,享受着春天的美好时光。

本月起,上饶市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提高

市民在医保窗口咨询相关事宜

本报记者 郑欢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水平,1月1日起,我市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产妇生育医疗保障待遇进行了调整。

据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虞力介绍,调整范围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其中一个方面是提高了我市生育门诊医疗费用保障水平。1月1日起,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照100%比例进行支付,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800元调整至1200元,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支付。另一方面,我市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水平也有所提高。对于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原来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200元、500元、8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5%、90%、85%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对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100元、400元、6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0%、80%、60%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采访中,虞力表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住院分娩以外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执行。省外异地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试行)》规定执行。

发布于:上思县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