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王海问答网
2024-05-15 00:38:16

市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第33次主席会议

俞健主持

本报讯 记者蔡晓军报道:2月26日,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俞健主持召开市政协党组(扩大)会议暨第33次主席会议。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刘斌,市政协副主席谢柏清、毛敏珍、张庆国、叶震春、诸立、付波文、廖健,秘书长徐有林出席。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二〇二四年春节团拜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重要文章精神以及致中国南极秦岭站的重要贺信精神。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资政,切实将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运用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等履职工作中,以新年新气象新作为推动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了《市政协“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质增效,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双月协商会议方案》和《关于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质增效,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调研报告》,研究部署了“双月协商”有关工作。

陈云在上饶经开区调研时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新时代的硬道理

  郭峰、胡心田、孔先锋参加。

  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上饶)科技合作产业园,陈云详细了解企业招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情况。他强调,要以融入G60科创走廊为抓手,建好用好科创和产业“双向飞地”,积极探索“研发孵化在长三角、生产转化在上饶”协同发展模式,让各种先进生产要素畅通流动,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资本链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着力打造G60科创走廊重要节点城市。

  来到2.5产业园—青网科技产业园,陈云仔细询问规划建设、招商运营等情况。他强调,要加快发展高端数字服务、金融科技、工业设计、软件开发等新业态新模式,创造更多应用场景,培育更多深度融合的企业,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互为促进、互为支撑、互为提高、互为发展,形成良性的产业生态系统。

  随后,陈云听取黄源片区规划方案、上饶经开区展示馆展陈设计方案汇报。陈云要求,坚持以规划为引领,树立“亩均论英雄”的理念,统筹考虑产业布局、用地规模和基础设施,高效集约和综合利用土地,促进存量资源加快释放潜力,进一步提高开发区的承载能力、集聚水平和产出效益。

  陈云指出,今年以来,上饶经开区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呈现出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产城融合势能强劲、科技创新动能强劲、干事创业动力强劲的良好局面,充分说明上饶经开区的班子是有战斗力的、干部是有战斗力的。他强调,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上饶经开区要咬定“工业挂帅”,深入实施“1269”行动计划,做大做强光伏新能源产业、光电产业、汽车(锂电)新能源产业等主导产业,积极布局生物医药、未来健康等新赛道,加快构建特色鲜明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激发科创活力,引导园区企业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打造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新动能新优势,不断提升产业集群整体竞争力。要深化改革开放,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联动上饶综保区、上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上饶国际陆港等开放平台,大力承接产业转移转型,点燃高质量发展的强引擎。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转作风、树形象,大力营造团结奋斗、拼搏奋进的浓厚氛围,不断迈出打造全国知名的生态科技新城的新步伐。

  调研期间,陈云还随机来到黄源片区一家企业,现场检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叮嘱企业负责人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努力实现安全发展、绿色发展。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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