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马建国问答网
2024-05-19 17:29:37

上饶市扎实推动十年禁渔令落地见效

压实禁捕整改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包禁捕水面、县直部门包片”的责任体系。全市有禁捕任务的7个县(市、区)已落实104名县级领导分别包干102个乡镇,445名科级干部分别包干1059个行政村、115个禁捕水面,将网格化管理压实到乡村、细化到人,确保禁捕管理到位。

强化执法铁腕整治。坚持以打促禁,严厉打击制售非法渔具、非法捕捞及非法销售渔获物行为,坚决管住“器”、管住“店”、管住“船”、管住“人”。市农业农村部门去年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292次,出动执法人员7.04万人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89艘,清理非法捕捞网具5074部,查处移交涉渔刑事案件36起49人、行政案件390起501人,处罚金额111.17万元。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开展禁捕退捕政策进市场、进农村(社区)、进餐馆、进学校等宣传活动,鼓励引导群众举报线索,公布了20起典型非法捕捞案件,“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就业保障落实到位。全面摸清退捕渔民需求底数,分类施策,积极落实“1131”服务,着力推进转产就业“六个一批”(扶持创业转产一批、特色产业吸纳一批、就近择岗安置一批、劳务输出转移一批、技能培训提升一批、公益岗位兜底一批)。全市已举办退捕渔民专场招聘155次,提供职业介绍服务5.85万人次,发放创业贷款587万元,转产安置就业17843人,转产就业率达100%。

举一反三整改问题。对2018年以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以及上级环保督察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排查,确保所有相关问题和关联性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各地协助巡护管理、部门联合执法、非法捕捞举报线索核查处置和涉渔案件双向移送等机制逐步完善,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整改工作成果。

稳妥推进“五河”退捕。及时调整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信江、饶河干流禁捕退捕工作细化方案,提前全面完成“五河”干流退捕渔民建档立卡、船网回收、安置保障等工作,信江、饶河干流渔民1506户、4891人已全数顺利洗脚上岸。(余顶立)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1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姓名:刘芳身份证号码:3623251978****0029住址:横峰县岑阳镇虹桥西路北区20号未履行标的额:6013000元案号:(2017)赣1103民初138号

姓名:徐永贵身份证号码:3623211978****5914住址:广信区煌固镇五村村未履行标的额:38000元及利息案号:(2022)赣1104民初2724号

姓名:杨金根身份证号码:3623251966****2911住址:横峰县葛源镇黄溪村南山底38号未履行标的额:220000元案号:(2021)赣1125民初218号

姓名:刘继清身份证号码:3623241980****3917住址:铅山县鹅湖镇石溪村刘家湾自然村未履行标的额:65998.77元及利息案号:(2022)赣1124民初2000号

姓名:陈丽婷身份证号码:3623311989****3924住址:万年县上坊乡富厂村委会花门村未履行标的额:4.78万元及利息案号:(2023)赣1129执1614号

姓名:程钰庆身份证号码:3623341988****2810住址:婺源县思口镇长滩程家64号未履行标的额:151650元案号:(2023)赣1130民初1044号

姓名:徐孝秋身份证号码:3623211969****0233住址:信州区沙溪镇李家村角哥耳边未履行标的额:2040260元及利息案号:(2015)信民一初字第2462号

姓名:张木香身份证号码:3623251980****1026住址:弋阳县朱坑镇毛家村青山组27号未履行标的额:100002.76元及利息案号:(2021)赣1126民初559号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祝梦莹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1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1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广丰区失信被执行人刘芳与申请执行人罗秀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刘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罗秀坤向广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丰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6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6013000元,被执行人刘芳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刘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信州区失信被执行人徐孝秋与申请执行人张桂英、童立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信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徐孝秋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桂英、童立棕向信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信州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28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2040260元,被执行人徐孝秋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徐孝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广信区失信被执行人徐永贵与申请执行人芮科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徐永贵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芮科立向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9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38000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徐永贵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徐永贵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警惕高息诱惑 捂紧养老钱包

  2013年农历4月11日,原告方某某向被告叶某某出借钱款10000元,收到的借条上载明“月息500元”,方某某考虑到借款利息十分可观,后又于2016年2月19日再次出借10000元给叶某某。

  时隔多年,方某某向叶某某催要借款,叶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还款,方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叶某某归还20000元借款,并按照借条约定支付利息。

  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一审判决叶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方某某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驳回原告方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叶某某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受理后,两级法官联动发力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调解协议,叶某某在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方某某偿还借款本息17000元,叶某某当场履行后,双方不再就本案发生任何法律纠纷。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出借人主张的超过法律规定标准的利息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切勿贪图高息,将资金借给偿还能力较差的借款人,最终不仅无法获取高额利息,受法律保护的借款本金也需要通过诉讼、执行程序才能要回。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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