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黄强辉问答网
2024-05-24 03:39:29

万年农业“流动课堂”促进农民增收

  10月24日,万年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流动课堂”开进齐埠乡齐埠村,这里有万年县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样板区、耕地综合治理的试验区,还有油菜冬种示范点。走进田野,只见稻浪翻滚,一片金黄,十几种示范种植的水稻品种向人们展示各自的品质优劣势和对当地土壤的适应度。通过现场观看,听着技术人员的讲解,种粮大户们对明年种什么水稻品种心中已经有了选择。冬种工作是农业生产的重头戏之一,万年县今年冬种面积23.9万亩,其中绿肥和油菜种植占了大头,全县绿肥种植面积达11.8万亩,油菜种植面积达6.9万亩。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产业兴旺,种植技术是关键。10月25日,“流动课堂”开进了高安市江西省农科院创新示范基地,这里汇集了全省顶尖农业技术专家和数万种农作物品种。走进基地,藻类生产系统技术集成示范,果业生产试验,蔬菜、花卉、水稻等作物的样板种植琳琅满目。当日下午,“流动课堂”还开进了江西省蚕桑、茶叶科研机构,了解蚕桑和茶产业的生产历史及生产技术,令来自万年县的县乡两级农技人员耳目一新,进一步开拓了大家的视野,增强了大家发展农业生产的信心。

  据了解,万年县今年累计开设农业“流动课堂”50余堂,参加培训人员3000余人次,现场为农民指导解决各种难题120余个,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赵德稳)

 

篁岭杜鹃花海燃情绽放

本报记者 吴淑兰 文/图

四月的篁岭,杜鹃花迎着春风燃情绽放,有鲜艳的红色和灿烂的霞光。

漫步在篁岭杜鹃园的小径上,似乎置身于一个梦幻般的世界。杜鹃花争奇斗艳,将山野装点成了一处处艳丽的花园。阳光洒在花海之上,映照出耀眼光芒,让人心生欢喜,感受到生命的活力和美好。微风拂过,花瓣飘落,带来阵阵花香,让人陶醉其中,忘却了尘世的烦恼。

篁岭的杜鹃品种繁多,久留米、雾岛、大津、平户……品种各异的杜鹃绽放出梦幻的色彩:娇嫩的粉、烂漫的红、典雅的白……每一种都有其独特的魅力,每一朵花都展现着不同的风采。

赏花正当时,莫负好春光,去篁岭共赴一场杜鹃花之约。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发布于:上思县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