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张成基问答网
2024-05-13 16:33:51

余干:“家校社”联动 携手防溺水

  “为做好防溺水工作,我们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原则,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的防溺水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合力。”余干县成立了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防范学生溺水任务清单和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联动,并定期召开防溺水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防溺水工作有效开展。及时了解村、社区居民动态,并通过发放防溺水公开信、微信提示等,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在重点危险水域,投放警示牌、救生圈、救生绳、竹竿等防溺水设施,成立了23个地面巡查队,确保发生事故时能第一时间实施正确救援。同时动员各社区成立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发动党员志愿者、“五老”人员手持小喇叭,走门串户,宣讲“暑假安全行”防溺水措施。截至目前,共预警喊话劝离近水、下水玩耍人员3000余人次。

  “发现有人溺水首先要大声呼叫,寻求帮助。”在信江大桥南岸,大溪乡党员志愿者向家长和学生介绍了“发现有人溺水”“溺水后如何自救”“救援后如何急救”等场景下的处置方法。“这次亲身体验加深了我对防溺水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学生王成园说,平时在学校里已认真学习了防溺水“六不准”等相关知识,通过这次活动更是让她受益匪浅。参加活动的家长表示,活动中普及的知识有效提升了自己的防溺水和救援能力,同时也明白了作为家长要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

  (韩海建)

东阳乡: 反诈宣传进校园 筑牢防骗“安全墙”

  宣讲过程中,普法工作人员围绕电信网络诈骗的概念、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手段、如何预防诈骗等内容,从真实案例出发,剖析校园中常见的冒充身份诈骗、网络刷单诈骗及“校园贷”诈骗等陷阱,并对同学们作出针对性防骗提醒,告知大家牢记“三不一多”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切实守护好个人“钱袋子”。同时,还围绕“断卡”行动对同学们作出提醒,警惕因贪图小利而出售、出租银行卡、电话卡,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今后不会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会多留心、多核实。”“以后接到要求交资料或者补课费的电话,会跟老师核实情况,不会轻易转账。”“我会把今天学到的反诈小知识传递给家人和身边的朋友。”活动中全体师生们学习热情高涨,收获满满。

  此次反诈宣传进校园活动,有效宣传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知识,提高了在校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营造了浓厚的校园反诈宣传氛围,让师生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性。同学们纷纷表示,将坚决抵制电信网络诈骗,并自觉加入“反诈”队伍。(吴美海)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12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本报讯 彭科华 祝梦莹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12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12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广丰区失信被执行人郑黎斌与申请执行人罗秀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郑黎斌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罗秀坤向广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丰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6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6013000元,被执行人郑黎斌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被执行人郑黎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婺源县失信被执行人方冬荣与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源县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婺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方冬荣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源县支行向婺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婺源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27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210723.04元,被执行人方冬荣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被执行人方冬荣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弋阳县失信被执行人刘云峰与申请执行人苏小英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弋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刘云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苏小英向弋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弋阳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1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200000元,被执行人刘云峰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刘云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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