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谢大海问答网
2024-05-20 01:30:11

凡人微光,照亮中国

  平凡铸就伟大,英雄来自人民。他们都是平凡人,却干出了不平凡的事迹——特警秦晓强的父亲和妹妹在泸定6.8级地震中遇难,他却依然挺进震中救援群众;检察官李邦红深入山乡,在2万多名孩子的内心播下法治的种子;乡村教师卢文建因视力障碍“借眼”授课28年,帮助学生实现梦想……他们的经历令人动容,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使命与时代紧密相连,身处基层一线,只管耕耘、不问收获。

  他们的故事诠释深刻道理——从事器官捐献服务的“生命摆渡人”邢蕴静让我们看到,奉献爱心可以将生命之光延续;30年守护秦岭的“夫妻哨”张彦明、苟冬云让我们深信,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守岛10年的女村医颜新艳让我们明白,人民所需就是职责所系,要用真心换群众暖心。

  他们的精神激励后来者前行——年逾九旬还在捐资助学的舒服民激励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小洋葱发展成大产业的李廷胜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善谋善干,带民致富;沈飞“冠军班”青年工匠激励广大青年发扬“工匠精神”,精益求精,勇创佳绩。

  纤纤不绝林薄成,涓涓不止江河生。英雄无处不在,英雄就在身边。中华大地上,无数平凡人发光发热,书写非凡人生。爱岗敬业、见义勇为、医者仁心、工匠精神不是虚无缥缈的概念,而是在广大平凡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得到践行和体现。正是每一个普通人的孜孜不倦、努力奋斗,让中国的明天更美好。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生而平凡,心向璀璨。感动人物的事迹可学可做、精神可追可及。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去倾听、去拼搏、去奋斗、去播种,成为感动他人、照亮社会的一分子。无数个我们汇聚在一起,大爱和精神将如星辰大海般璀璨、广袤,把我们的梦想和未来映照得更加光明、辉煌。

  (字强 王明玉)

新平台出租服务:更快更便捷的租房体验

新平台出租服务:更快更便捷的租房体验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断改变。

在过去,找房子主要依靠中介或者自行到各个地方去寻找,费时费力。

但是现在,随着新平台出租服务的兴起,租房体验变得更加快捷便利。

新平台出租服务是指通过手机APP或者网站,用户可以轻松地搜索到各种类型的房屋信息,包括公寓、别墅、单间等等。

这些平台通常会提供详细的房屋信息,包括房租、面积、地理位置等等,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筛选。

与传统的中介相比,新平台出租服务提供了更多的选择,让租房变得更加灵活。

,新平台出租服务提供了更丰富的房源信息。

用户可以在平台上看到来自各个房东的房源信息,从而可以比较不同的选择,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房子。

而且,这些平台通常会提供真实的房源图片和视频,让用户可以更直观地了解房屋的情况,减少走冤枉路的机会。

新平台出租服务:更快更便捷的租房体验

,新平台出租服务还提供了更便捷的租房流程。

用户可以直接在平台上和房东或者中介进行联系,省去了传统的去中介处签约的繁琐步骤。

而且,有些平台还提供了在线支付功能,用户可以在家里就完成房租的支付,避免了现金支付的不便。

新平台出租服务还提供了更加安全的租房环境。

平台上的房源都经过了审核和验证,可以避免一些虚假房源的出现。

而且,平台通常会提供租房合同的在线签署功能,保障了双方的权益,让租房环境更加安心。

综上所述,新平台出租服务为用户提供了更快更便捷的租房体验。

通过这些平台,用户可以更容易地找到适合自己的房子,省去了繁琐的租房流程,同时也提供了更加安全的租房环境。

未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新平台出租服务将会越来越普及,为租房市场带来更加便利的体验。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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