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余克勤问答网
2024-05-18 14:38:46

红芽芋托起乡村振兴“大产业”

  黄远清2011年退伍后一直在广东务工,2019年从广东返乡与人合伙种起了红芽芋。“返乡从事红芽芋种植,一方面是响应乡党委政府的号召,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外这么多年,红芽芋一直是我的乡愁,早已扎根在我的心里。”黄远清告诉记者,爷爷和父亲都种植红芽芋,他是名副其实的“芋”三代。为了提高效率,他加大投入陆续购买了多台开沟机、旋耕机等设备,现在种植的80余亩红芽芋基本实现了半机械化,他也成为紫溪乡新一代种植红芽芋的佼佼者。

  “今年红芽芋市场行情依然不错,主要销往上海、浙江、苏州等地,预计销售额将达到40余万元。我们还把直播间开在了芋田里,面向全国市场,销路不用愁。”小小的红芽芋,让黄远清推开了创业致富的大门。近年来,他的芋田每年用工逾1000人次,让村民实现家门口就业,带动村民增收致富。63岁的李忠火在黄远清的红芽芋基地从事种植、日常管护等工作,年可增收2万余元。“以前我自己也种了芋头,但销路不好,现在在基地做事,不仅有固定收入,还无后顾之忧。”

  近年来,作为“红芽芋之乡”的紫溪乡一直致力于发展壮大红芽芋产业,在“小芋头大产业”的乡村振兴战略之下,以党建为引领,号召更多的乡土人才加入到推动红芽芋产业振兴的行列中来。如今,在紫溪乡,像黄远清这样规模的种植户已不下100户。目前全乡红芽芋种植面积有8000余亩,年产量2000余万斤,年销售额达1亿元。

乡土文化助力乡村振兴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振兴离不开文化的繁荣兴盛。党的二十大报告发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号召,为文化产业在振兴乡村中发挥重要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和良好机遇。

  2022年4月,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得到有效激活,乡村文化业态丰富发展的目标。一幅绚丽壮美的乡村文化产业蓝图已经绘就,等待着我们去实现。

  文化产业是智力密集、创意密集、人才密集的朝阳产业,但在乡村发展文化产业必须立足于乡村的特点和实际,才能使文化产业真正在乡村扎根。和任何产业一样,在乡村发展文化产业需要实现资源、人才和市场的有机结合。因此,首要的便是准确认识本土本乡的文化资源禀赋,挖掘其独特性和唯一性,凸显其稀缺性。在全国各地普遍掀起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热潮时,这是需要格外重视的一个问题。

  文化因独特而充满魅力。近年来,不少地方在挖掘乡土文化资源、实现产业化转化的过程中大胆探索、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取得了丰硕成果。河南安阳林州石板岩镇位于太行山深处,拥有不少传统村落。当地挖掘村落文化内涵,发展写生产业,吸引美术院校和机构在此设立写生基地。大量人群前来古村落写生,为传统村落的发展增添活力。山西长治武乡县五村打造“农耕文化体验基地”,举办“五村播种节”,吸引全国各地数百位摄影家来此创作采风,带动当地发展旅游、餐饮,成为远近闻名的文化村、富裕村。江西黎川县发展油画产业,使这个大山环绕的革命老区成为年吸引游客10万余人、油画产值超6亿元的文化产业基地……这些成功的案例说明,善于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凸显其独特性和唯一性,是文化产业在乡村取得成功的重要途径。

  乡村有大美,但只有善于发现美,才能使资源变成产业。传统村落在村民眼中也许平平无奇,但在美术家眼里却代表着传统建筑之美;耕田犁地、祭祀祈福的民间风俗也许当地人早已习以为常,但在摄影家的眼中却是创作的大好素材。所以,如果能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看待乡土文化资源,充分认识哪些资源是本地独有的、哪些特点是最具地域特色的,就能为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打开思路。

  强调乡土文化资源的独特性,也是避免千人一面、模仿雷同的一个有效途径。我国地域辽阔,南北不同、东西各异,辽阔乡村孕育着充满特色风情的文化资源,五色斑斓、丰富多彩的民俗、建筑、饮食、手工艺品、非遗技艺等,凸显了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和博大精深。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在乡村振兴的事业里,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和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凸显其独特性和稀缺性,使文化产业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助力,共同绘就新时代更加绚丽美好的乡村画卷。(张 贺)

哪些人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广丰区医疗保障局:生育津贴为参保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在江西省范围内女职工连续缴费至生育时满一年以上(含合并实施前的生育保险缴费时限)且生育后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发放给个人。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人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且工资标准高于或等于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职工不再领取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但工资标准低于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财供人员)生育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所享受的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同财政部门统一结算。

  (记者 郑欢 整理)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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