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冯兴国问答网
2024-05-23 18:06:40

79岁老人因车祸受伤 主张误工费获法院支持

  万年县某镇的卫生清洁工作由某公司承包,原告胡某自2012年起在该镇从事清扫工作,由某公司发放工资,每日工资50元左右。2021年9月3日17时35分,被告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且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原告胡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造成三轮电动车驾驶员胡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31天。出院医嘱:全休三个月等。原告为此花费医疗费34182. 68元。2021年12月13日,原告的伤情经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2000元。原告为此花费鉴定费3200元。李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现胡某起诉,要求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698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我国坚持劳有所得,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公民有通过自身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误工费是因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本案中原告胡某事故发生时虽年满79周岁,但根据其提供的公司证明以及银行流水,其在事发前仍然在某镇从事清扫工作,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并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较稳定的收入,故其因交通事故导致收入减少时,要求赔偿误工费,应当得到支持。故万年法院结合误工时间、工资情况等支持原告主张的误工费,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胡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0188.88元。(柴润香)

横峰农商银行 首例二手房“带押过户”成功落地

  横峰农商银行信贷客户吴先生由于经营不善且抵押物未能处置,导致其在银行的贷款逾期一年多,而且由于种种原因,银行员工为其寻找的多个买家均未能实现交易,形成抵押人想卖、购买人想买但无法交易的僵局。伴随着“带押过户”政策的出台,横峰农商银行积极与横峰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沟通,通力协作,为客户提供合同网签、资金监管、带押过户及证书领取等一站式、全链条服务,实现交易破解僵局。 

  首例“带押过户”登记业务的顺利完成,最大程度保障了房屋购买人的资金安全,帮助客户节约传统模式下提前还款的时间成本,有效缓解客户还贷和转贷等资金压力,让还贷中“过桥费”成为过去式,解决客户抵押物处置难的问题,更为银行风险化解提供新途径,实现三方受益。

  横峰农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在首例“带押过户”业务成功办理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银部门协作、创新风险化解手段、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切实将客户所需落实、落细。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驾驶员被罚200元记9分

  6月13日,万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东中队民辅警在万昌大道巡逻时,一辆白色小轿车前的蓝色凳子,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发现这张蓝色的塑料凳完美地将车辆号牌给挡住了。见到交警前来检查,该车驾驶员蒋某某才慌忙从一旁店里跑了出来。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蒋某某坦陈自己是为逃避电子监控对违停的抓拍,才用凳子来遮挡车辆号牌。民警对驾驶员蒋某某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随后,民警责令驾驶员将遮挡号牌的凳子搬离,并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蒋某某对自己自作聪明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警方提醒,行车上路请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等都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希望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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