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钱生禄问答网
2024-05-18 20:45:03

“柚”到深圳 品质出圈

  广丰讯 “柚”是一年丰收季。12月8日至9日,上饶广丰马家柚在深圳开展品鉴推介活动,受到鹏城广大市民的青睐。

  12月8日晚,在龙岗区DCC文化创意园,恰逢街头音乐会,往来的市民络绎不绝,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品尝马家柚。其美味多汁、营养丰富的特性,赢得群众的高度认同,大家品尝过后纷纷竖起大拇指。“这是我第一次吃马家柚,味道不错,希望以后能够在深圳买到。”前来听音乐会的张先生表示。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螺岭社区辖区内有5条街道,人口3万多人,是罗湖区人口较密集的地方。12月9日上午,在螺岭社区聚汇小天才城,工作人员热情地向市民推介马家柚。“想不到一出社区就吃上了家乡的马家柚,真的很惊喜,很意外。”老家在广丰的黄女士说,“看到马家柚被推介到深圳来,作为在深圳的广丰人感到很骄傲,很自豪,也衷心地祝愿广丰马家柚能够走向全国,走向全世界。”

  “柚”趣多多,意“柚”未尽。12月9日下午,在深圳大中华喜来登酒店马家柚推介会现场,徒手剥柚子、套圈马家柚、朋友圈打卡集赞……一个个精彩有趣的活动轮番上演,参会人员在品尝马家柚的同时,又通过活动对马家柚有了更深的了解,大家纷纷表示,要把马家柚介绍给身边的朋友,让更多人认识马家柚,爱上马家柚。

  据悉,为进一步唱响上饶广丰马家柚品牌,提高市场影响力,创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11月23日至2024年1月6日,上饶市广丰马家柚会在南昌、北京、杭州、深圳、广州、上海等地,连续开展“进六城”活动,进一步扩大马家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助力广丰马家柚更好地走向更广阔的市场。

  (顾荣辉 齐小阳)

 

血库告急 市中心血站呼吁市民踊跃献血

  本报记者 郑欢

  “当前,我市血液库存仅能满足临床极危重症等患者5—6天的用血量,已经达到了我们的红色预警线。”1月3日,记者从市中心血站获悉,受寒冷天气和疫情等因素影响,街头人流量少,献血者人数锐减,导致我市血液库存持续走低。为缓解血液库存紧张局面,市中心血站呼吁广大市民伸出援手,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积极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

  据市中心血站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近期用血量估算,每日约需260人献血才能满足日常临床用血需求,然而近期每天仅十几人、最多一天三十几人献血,一旦发生产妇大出血、外伤、血液病及急危重症等手术大量用血的病例,随时可能出现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可能有些市民会担心,感染了新冠病毒后不能献血。”该工作人员介绍,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两部门印发的《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明确提出接种基因重组疫苗与接种灭活疫苗后暂缓献血48小时。感染新冠病毒(重型和危重型除外),最后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结果7天后可以献血;重型或危重型感染者,康复6个月后可以献血。

  “一个健康成年人献血200~400毫升,仅占自身总血量的5%~10%,体重重的人占比会更低。另外,献血是采集人体的外周血,献血后肝、脾、肺等储血脏器中的血液会迅速补充至外周血中,恢复循环血容量。因此献血并不会影响健康。”该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加入到献血队伍中来,为临床上亟待救治的患者送去一份生命的希望,“如果符合献血条件,可以直接前往各献血屋,或者拨打献血热线电话0793—8156422进行相关咨询。”

79岁老人因车祸受伤 主张误工费获法院支持

  万年县某镇的卫生清洁工作由某公司承包,原告胡某自2012年起在该镇从事清扫工作,由某公司发放工资,每日工资50元左右。2021年9月3日17时35分,被告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且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原告胡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造成三轮电动车驾驶员胡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31天。出院医嘱:全休三个月等。原告为此花费医疗费34182. 68元。2021年12月13日,原告的伤情经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2000元。原告为此花费鉴定费3200元。李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现胡某起诉,要求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698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我国坚持劳有所得,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公民有通过自身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误工费是因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本案中原告胡某事故发生时虽年满79周岁,但根据其提供的公司证明以及银行流水,其在事发前仍然在某镇从事清扫工作,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并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较稳定的收入,故其因交通事故导致收入减少时,要求赔偿误工费,应当得到支持。故万年法院结合误工时间、工资情况等支持原告主张的误工费,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胡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0188.88元。(柴润香)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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