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程孝先问答网
2024-05-15 03:35:40

我市捣毁一灭火器非法充装窝点

  经调查,两人为温姓父子,余干县杨埠镇人,上饶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业务员。据温姓父子交代,二人经常以消防培训为由售卖、维修灭火器,但需维修的灭火器却未按要求送往正规厂家,而是直接使用网购的设备在其余干家中私自充装维修,非法牟取利益。该大队立即与邻县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取得联系,委托其进行核查。

  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赶赴温某家中展开调查。现场发现许多过期的灭火器,其中大部分已经被拆卸;在另一房间内发现大量灭火器堆放在一起,不同程度存在开裂现象。据温某交代,自己未经正规厂家授权委托,也未取得相关资质,在自家后院生产并私自购买假冒的灭火器合格证、说明贴纸、罐体、阀门等零配件,采用灌装“滑石粉”“石膏粉”的方式生产假冒灭火器。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还埋下了严重的公共安全隐患。”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副科长谭升华说,制假售假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依法严惩。随后,检查组对现场发现的灭火器钢瓶、灭火器粉剂和灭火器充装设备进行了清点和查扣,并取缔了非法充装窝点。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上饶消防提醒广大市民,如有购买消防产品需求,不要听信上门推销人员的兜售,要去正规的消防器材商店或者消防器材厂家购买相应的消防器材产品。如发现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可拨打“12315、12345、96119”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周强率全国政协调研组来赣 围绕“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专题调研 姚增科参加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刘斐 本报记者徐芸报道:9月10日至14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周强率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就“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我省开展专题调研。14日,调研组在南昌召开座谈会,听取我省相关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互动交流。

  在赣期间,调研组先后赴九江、上饶、南昌等地,深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失能老人家庭等,与广大干部群众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在专题调研座谈会上,周强指出,江西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坚持高位统筹推进,注重健全制度政策体系,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合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成效明显,老龄事业发展开创了新局面。

  周强指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要深入研究相关重点问题,在加强顶层设计、优化部门统筹、完善筹资方式、加快人才培育等方面积极探索,总结更多江西经验,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职能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聚共识,提出更多既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又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助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姚增科,全国政协常委张伯军,全国政协委员汤涛、金学锋等参加调研。省领导史可、尹建业等出席座谈会或陪同调研。

  在上饶期间,市委书记陈云,市委副书记、市长邱向军,市政协主席俞健等先后陪同。

本月起,上饶市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提高

市民在医保窗口咨询相关事宜

本报记者 郑欢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水平,1月1日起,我市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产妇生育医疗保障待遇进行了调整。

据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虞力介绍,调整范围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其中一个方面是提高了我市生育门诊医疗费用保障水平。1月1日起,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照100%比例进行支付,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800元调整至1200元,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支付。另一方面,我市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水平也有所提高。对于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原来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200元、500元、8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5%、90%、85%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对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100元、400元、6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0%、80%、60%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采访中,虞力表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住院分娩以外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执行。省外异地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试行)》规定执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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