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王海问答网
2024-05-24 01:12:10

玉山:民企诉求件件有着落

  自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玉山县坚持“四下基层”制度,积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重点项目、民营企业深入帮扶联系点走访企业“访商问需”等调研,通过打造“玉商惠客厅”企业服务品牌,探索建立“1234”“四位一体”工作法,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建立办事“一窗受理”、服务“一站供给”、诉求“一帮到底”的工作闭环,为企业提供精细化、精准化、精深化服务。

  玉山县在服务非公企业发展中,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成立一个中心,建立了亲清茶话制、政企恳谈制、银企对接制、诉求速办制等机制,从统战部、工商联、政务服务中心、法院等部门抽调人员在中心集中办公,承担企业诉求的受理、登记、转办、督办、跟踪问效等工作,有效破解了非公企业维权“去哪找”“该找谁”的难题,使企业办事能“找到人”、维权能“找到家”。

  该县将每月10日设为“亲清恳谈茶话日”,由县委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统战部部长轮流领衔恳谈,每次邀请3-5名民营企业家面对面单独听取意见,让企业家放下顾虑、敢说真话;每季度召开一次“企业家恳谈交流会”,邀请10-15名企业家,由县主要领导、分管县领导面对面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拓宽线上“不见面”通道,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开通“967788”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专线,开通“云沟通”等维权渠道,与县委民生通道、县长信箱、“企业110”服务热线等并轨运行,确保企业诉求有回应、维权有回音,共受理非公企业诉求36件,办结率达100%。

  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主动服务意识,该县积极推进政法联调,建立法官工作室、法律服务室等一系列联系协调机制,在商会成立诉调对接中心,为非公维权提供法治保障;推进政务联动,建立非公企业诉求“对外一个平台受理、对内各个部门联动办理”工作机制,形成非公企业诉求快速受理、分类处理、高效办理工作局面。同时,加强政银企联系,举办政银企对接会,12家银行对19家企业进行集中授信,授信额度达10.36亿元。(张和清)

市场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强调,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一直以来,我市稳步推进“一照通办”改革,在全市各地政务服务大厅市场准入专区开设了“准营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27个,配备了27名受理、帮办、导办专员,实现企业准营“一站式办理”。同时,我市依托全国首个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公示系统,将全市38万户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等级划分为ABCD四类,实行分型分类信用监管,对信用等级较好的“无事不扰”,对信用等级较差的“无处不在”。

  市市场监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法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改革,全面打通企业准入、准营、变更、退出各个环节,持续加大企业准营事项集成联办力度,让企业群众办事更省心、顺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一集中”监管,统筹实施双随机检查计划,实现联合检查、联合监管、联合奖惩。加强信用监管,加大免罚清单实施力度,为企业打造宽严相济的经营环境。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加大惠企政策落实力度,以更扎实的举措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聚焦民生热点,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等,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经营、垄断等违法行为,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继续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立足上饶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加强特色品牌培育保护,助推我市质量品牌创建。加强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激励引导,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着力解决产品性能和品质档次“瓶颈”等问题,推动产品与服务质量提升。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提升行动,制定我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更好发挥资金的拉动作用,提升发明专利数量和质量。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2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祝梦莹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2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2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万年县失信被执行人刘建勇案件。万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刘建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万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标的额为140.15万元,被执行人刘建勇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刘建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广信区失信被执行人胡绰与申请人康熙岳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广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胡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康熙岳向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1日起立案执行,案件标的额为20万元及逾期利息,被执行人胡绰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胡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铅山县失信被执行人张丽娟与申请执行人饶明祖合同纠纷一案,铅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张丽娟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饶明祖向铅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铅山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6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380000元,被执行人张丽娟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张丽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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