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甘铁生问答网
2024-05-25 19:37:45

男子游泳遇险 义警及时施救

  当天下午5点38分,信州义警茅家岭中队队长李旻正站在周田水库岸边瞭望塔上执勤,突然听见“不好了,不好了,有人掉水里了”的呼救声,循声望去,只见一名男子在离岸三四米处水中挣扎,边上一艘皮划艇上的男子抛下一个救生圈施救,但落水男子扑腾着,始终抓不到救生圈。    

  见此情此景,李旻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迅速跑下瞭望塔,操起岸边救生杆,直奔男子溺水处,伸出救生杆。男子抓住救生杆,往岸上行走,但由于水底有青苔,非常滑,站立不稳,一时难以靠岸。所幸男子离岸边比较近,李旻一点一点往上拽救生杆,最终将男子拖到岸边。此时,男子已精疲力尽,脸色发青,人被吓懵。所幸只是呛了几口水,人没有大碍。

  救人后,李旻表示:“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据他介绍,夏季是溺水易发期,为保障市民安全,信州义警茅家岭中队全部队员都投入到周田水库防溺水工作中,每天安排至少7名队员在岸边值守,从早上7点半到晚上8点,队员都经过相关救生培训,并配备了救生杆、安全绳、救生船等救生设施。周田水库水下地势复杂,深浅不一,平均深度约5米,最深处达25米。希望市民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源。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广丰: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走进老年大学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宣讲活动,法官从犯罪分子的养老诈骗手法套路入手,结合不同类型的养老诈骗案例,传授了防骗指南,提醒学员们树立安全意识、保护好个人隐私、自觉抵制高利诱惑,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为学员们讲授了一堂生动形象的宣讲课。第二阶段是互动阶段,参加活动的法院干警发放了养老诈骗宣传资料50余份,同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热情解答学员们关注的各类法律问题。全体学员积极互动,踊跃提问,现场气氛热烈。

  宣传活动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与集资诈骗行动,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老年人群体的关心和爱护,这次宣讲活动,我们深受教育,今后不仅自己要提高识骗防骗能力,还要向身边的家人朋友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共同为营造“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浓厚社会氛围作出应有的贡献。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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